人行加强金融数据监测
为加强金融数据的全面动态监测,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各银行机构自6月份开始,按日报备相关业务的利率情况,业务涵盖范围包括个人和企业存贷款业务、同业业务、票据融资业务等。
市场分析,人行此举不仅可加速金融数据的时滞性,更可全面掌控银行业务动态,有助于人行的宏观审慎管理。
路透引述消息人士指出,人行自2020年下半年开始,已开始要求金融机构缴交金融基础的统计数据。当时要求是从2020年底起,逐步开始要求银行逐月报送关于个人贷款、委托贷款、同业拆借、债券业务、股权投资及特定目的载体投资等相关业务明细。
消息人士称,从2020年12月开始,银行已开始试报送个人贷款的基本数据资讯,随后在2021年2月和4月,进一步增加了委托贷款和同业业务基础数据的试报送。
消息人士指出,进入6月后试报送的范围更广,新增加债券业务的基础数据资讯,包括存量债券投资资讯、债券投资发生额资讯等;8月份后,还要开始增加报送股权投资及特定目的载体投资相关资讯。
业内人士表示,人行此举主要是为了完善各项金融统计数据,暂时还不会对金融市场造成太大的影响。
人行2020年7月曾下发「关于建立金融基础资料统计制度的通知」,目标是建设统一的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和统一的金融数据监测系统。目前欧盟、德国等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部门都在加速运用大数据技术完善金融统计,人行此举可说是和国际监管同步。
2021年4月下旬,人行召开2021年调查统计工作会议时,就强调建立金融基础数据库是接下来的工作重点,也是管控各类衍生风险的基础工作。
会议指出,金融统计数据的生产、报送和分析工作,不仅要为宏观经济调控提供支援,更要强化对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测和评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并提高政策制定的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