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积管制全面失控 市民的财富沦为政客与财团的佳肴

▲ 北检认为柯文哲涉嫌图利威京集团111亿元,向法院声请查扣威京旗下的京华城土地。(资料照/记者李毓康摄)

● 林邑轩/时代力量副秘书长

柯文哲市府在京华城案一路开后门护航,双手奉上超过百亿的容积奖励给沈庆京,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究竟柯文哲触犯的是图利罪,还是罪责更重的违背职务收贿罪,还要等待检方的起诉与法院的判决。

然而,在京华城令人瞠目结舌的个案之外,政府失控的容积管制,也该获得同等重视。否则,今天得利的是沈庆京,明天还会有下一个财团巨贾,用合法或非法的方式,笑纳无良政客精心打包的容积办手礼。

沈庆京笑纳的礼包,可分为20%的容积奖励与30%的容积转移,让京华城的容积率,从法定上限的560%,暴增到840%的容积率。

▲ 京华城的容积率,从法定上限的560%,暴增到840%的容积率。(图/记者屠惠刚摄)

首先,台北市政府于法无据「准用」都更条例,让京华城获得20%的容积奖励,这是柯文哲图利京华城111亿的罪嫌。其次,30%的容积转移,则由蓝绿议员在2017年大开后门,阉割了原本即将上路的全面容积代金制,让沈庆京得以节省至少22.5亿的支出。这两个不公不义的奖励和转移,背后是失控的容积奖励,以及让开发商赚取暴利的捐地换容积。

容积奖励失控的历史

台湾的容积奖励制度,根源于土地使用分区管制(Zoning)。这是一个由行政权对基于对都市发展的公共利益考量,将都市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用途,以此允许、禁止特定使用项目,透过容积率、建蔽率限制开发密度的土地管理制度。

当一块都市土地的使用分区、允许的开发密度被划定,它的价格也就被决定了。因此,在1926年美国最高法院对欧几里德村(Euclid case)的经典判决中,最高法院认为,地方政府可以在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制定土地使用分区管制,限制私有土地的发展权,无需补偿因为管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这样足以降低、提升土地价值的巨大权力,具有警察权(Police power)的性质。

▲ 台湾的容积奖励制度源于土地使用分区管制。(示意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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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分配社会财富,决定土地价值的权力,一方面成为政客腐败的根源,另一方面,也变成政府透过土地变更获利的财政手段。然而,原本依据产业发展、人口成长拟定的都市计划,在政客上下其手,涉入土地使用分区的变更,浮滥给予容积奖励后,超出原本预计的建物越盖越高,道路公园等公共设施严重不足,带给人民糟糕的居住品质,这几乎是1980年代至今,台湾都市生活品质严重恶化的深层原因。

从1980年代至今,土地使用管制如何经由都市计划委员会创造惊人的财富,陈东升教授在1995年出版的《金权城市:地方派系.财团与台北都会发展的社会学分析》已经说得很清楚:地方派系、财团透过民代关切、行贿分润,操控行政首长,介入都市计划审议,拿走了房地价格飙涨的暴利。

在变更使用分区取得的「法定容积」之外,近30年来,各式各样的容积奖励,已经让土地的容积动辄突破法定容积的两倍、三倍。土地使用分区规定的法定容积,形同具文。

▲ 原本依据产业发展、人口成长拟定的都市计划,在政客上下其手,涉入土地使用分区的变更,浮滥给予容积奖励后,人民被迫承受糟糕的居住品质。(图/周刊王)

为了鼓励都市老旧建物更新,立法院在1998年制定《都市更新条例》、2017年制定《危老条例》,直接制度化的框定了20%、30%的容积奖励空间,让20%以上的容奖,成为开发商争取容奖的地板价。

近年,为了推动都更,双北市府更是加码再加码。台北市推出都更八箭,动辄给予30%~50%的额外容积奖励;新北市则是创设了毫无公共回馈对价的规模奖励(500平方公尺以上建筑基地给10%)、时程奖励(修正方案5年内提申请给5%),让开发商拿好拿满,信手拈来,就是奖励名目。

这些浮滥的容积奖励,几乎掏空了土地使用分区管制的法定容积上限。原本都市计划划定的使用分区,搭配的公共设施,像是交通道路、公园绿地几乎不敷使用,造成交通流量过载,公园绿地严重不足。

▲ 浮滥的容积奖励,掏空了土地使用分区管制的法定容积上限。(图/记者李毓康摄)

2010年,监察院终于纠正了内政部,直指「都市容积缺乏容积总量管控机制,各式奖励容积之累加竟无上限规定,致都市计划法基准容积率制度名不符实,中央主管机关控管工具不足,难以有效管理」。

因应监察院的纠正,内政部在2013年订定了开发个案的容积增加上限:都更地区1.5倍(50%),非都更地区1.2倍(20%),但不计入容积转移的移入容积。这个修正,不能说没有任何改变,但显然是「抓小放大」,双重曲解了「容积总量」的概念。

其一,透过捐地、缴代金换来的移入容积,不计入总量计算,算什么总量管制?其二,仅针对开发个案订定容积上限,却对都市计划区域内的容积总量不置一词,如何算是「总量管制」?

在中央主管机关双手一摊消极管理,地方政府乐于大放送的情况下,台湾失控的容积奖励,浮滥的容积给予,仍然看不到大幅扭转的契机。

▲ 失控的容积奖励、浮滥的容积给予,仍让人看不到扭转的契机。(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

胎死腹中的容移全面代金制

在失控的容积奖励之外,另一个让开发案轻松跨越法定容积上限、获取暴利的制度,就是容积转移。

简单来说,都市计划划定了土地使用分区,也可以框定一定的「公共设施保留地」,限制开发用途,预计在未来由政府买回来辟建公共设施。容积转移的立意,就是为了保障地主发展受限的权益,把因为划为「公共设施保留地」而发展受限的土地容积,转移到其他土地的建案来使用。

然而,政府因为财政上的困难,有超过2万公顷,市值超过7兆的土地还没有依照约定买回。为了补偿发展受限的地主,政府开放了容积移转市场,让开发商可以收购公保地,把公保地未能实现的容积,转移到其他土地上的建案来使用。

▲ 公保地与容积转移的兑换公式五花八门,没有一定的标准。(图/记者陈建宇摄)

这套制度上路一段时间,弊病丛生。首先,公保地与容积转移的兑换公式五花八门,没有一定的标准。其次,由于公保地在市场流通不易,交易价格低廉,甚至经常出现土地公告现值的成交价。当开发商在市场上收购了低于土地公告现值的公保地,再换成开发后可以市价卖出的楼地板容积,中间的价差,全部被财团吃干抹净。

以台北市政府为例,2008~2017年这10年,北市府「移转」了市价654亿元的容积,却只拿到公告现值250亿元的公保地,400亿的中间价差,全部流入财团的口袋。原本应该归给市民财富的容积,不仅没有换成等值的公共设施用地,只换来越来越壅塞的道路,越来越拥挤的生活环境。

为了让容积转移的利益回到市民身上,在2014年郝龙斌市长任内,台北市修订自治条例推动「容积代金」政策,在3年的过渡期内,先采用「捐地换容积」及「缴纳容积代金」双轨制,在2017年6月后,全面采用「缴纳容积代金」,让「捐地换容积」走入历史。未来要取得容积,建商财团只能用市价购买,政府才有足够的收入,来购买公保地,开辟更多生活所需的公共设施。

▲ 2017年,「全面代金制」遭到台北市议会的蓝绿议员联手否决。(图/记者袁茵摄)

然而在2017年,「全面代金制」遭到台北市议会的蓝绿议员联手否决,倒退回到2014年的「捐地换容积」及「缴纳容积代金」双轨制,开发商仍然可以低价收购公保地换取容积,赚到惊人的暴利。

以京华城为例,京华城移转的容积市值将近83亿,如果采用「全面代金制」,京华城要缴给台北市政府83亿。然而在双轨制下,京华城只缴纳了43.7亿的代金、捐赠了公告现值16.77亿的土地,至少省下了22.5亿。这22.5亿,是台北市政府应该收到,属于全体市民的财富,如今全部给京华城赚走。

失控的容积管制是房价高涨的凶手

全面失控的容积奖励,暴利惊人的容积转移,既是京华城得以获取上百亿不法利益的根本原因,也是房地价格飙涨,都市生活品质低落的凶手。

当台湾社会目睹柯文哲与财团拿刀叉吃人肉的惊悚戏码时,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想想,有没有比较文明、进步的方式,不要再让全民的财富、公共的利益,都市的生活品质,沦为政客与财团的佳肴甜点!

▲ 全面失控的容积管制,是京华城得以获取上百亿不法利益的根本原因,也是房价飙涨、都市生活品质低落的凶手。(图/记者黄克翔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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