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券限额取消 明上路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台股交易制度变革!自6月29日起,取消投资人仅能在一家证券商最高融资8,000万元、融券6,000万元的限额限制,并同步取消投资人对上市单一证券最高融资券限额3,000万元、上柜单一证券2,000万元的限制。

融资券限额的放宽措施可满足投资人额度需求、增加操作的便利性,另亦有助于扩大证券商的业务发展。证交所表示,松绑融资融券限额后,个别客户最高融资券限额将回归由各证券商自行控管,以期在风险管理及客户需求间取得衡平性。

因应融资券限额取消,证交所于6月15日发布配套措施规范,包含增订投资人开立信用交易帐户授信额度总归户条件及证券商应自行订定客户的融资融券额度管理作业程序内容

现行规定,投资人开立信用交易达5户以上时,证券商即须将投资人全市场的融资额度进行总归户后,检视其财力证明及累积成交金额

新制度上路后,除达5户者须总归户外,如投资人开立第2户信用交易帐户起,申请的信用交易融资额度,加计前已开立信用帐户所核定的融资额度达3亿元以上时,证券商亦须执行总归户机制,检视客户的财力证明及累积成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