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缺薪资揭露 劳团促取消上限
行政院经济发展委员会拟修正《就业服务法》,把薪资揭露门槛提高至5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为了因应我国低薪问题,行政院经济发展委员会近日召开并提出薪资透明化,拟修正《就业服务法》把薪资揭露门槛提高至5万元。但有劳团指出,以国外经验来看,不如直接删除门槛,要求所有征才职缺都要揭露薪资,才是更积极的作法。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表示,或许把薪资揭露门槛提高至5万元已涵盖大部分职缺薪资,但仍应有更大胆的作为,直接取消上限。
行政院指出,金管会将要求上市(柜)公司在章程中明定,从年度盈余提拨一定比率,为基层员工调薪或分配酬劳。孙友联说,或许上市柜大型公司因财务较为透明,可以借此管道调整薪资,但我国大多为财务不透明的中小企业,呼吁应透过鼓励工会协商以解决低薪。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就业服务组组长吴淑瑛则说,当初立委提出4万元门槛时概念为基本工资的1.75倍,随着最低工资明年将调整至2万8590元、1.75倍约为5万元,因此修法才会建议调整为5万元揭露,至于是否要取消上限,则会再搜集各界意见及国外作法。
吴淑瑛提及,依现行就业服务法规定,薪资未达4万元职缺未揭露薪资可处6万元至30万元罚锾,若是揭露薪资涉及广告不实,则可处30万元至150万元罚锾。
此外,行政院也研议修正《就业保险法》、《公教人员保险法》及《军人保险条例》,让领满6个月育婴留职停薪津贴的双亲,再增加各1个月津贴。托育政策催生联盟发言人黄乔铃说,我国现行育婴留职停薪仍以女性请领为多,代表多数照顾责任仍由母亲负担,肯定政府提出政策支持双就业、双照顾,但与其增加育婴留职停薪津贴请领时间,不如将育婴留职停薪修改为亲职假、放宽申请时间至孩子8岁前,更有利男性参与育儿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