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郯城殺人事件:史景遷《婦人王氏之死》,解謎清國小城的歷史現場
史景迁《妇人王氏之死》从小人物故事一探中国清代地方社会。 图/报系资料库
编按:《妇人王氏之死》为著名汉学家史景迁(Jonathan D. Spence)经典长销著作之一。透过300多年前一位中国妇女被谋杀的惨案,史景迁勾勒出一座清代小城的历史图景,进而折射出地方社会的困境与意志。故事由1672年山东郯(音同谈)城知县黄六鸿收到的控诉开始,县民任某控告他的邻居高某与妻子王氏通奸并杀害她。王氏被弃尸林间,但从其衣着和旁人供词来看,真相显然不那么简单,黄六鸿纪录自己详尽的断案与治理经验,为疑案添上可靠的背景底图。
史景迁取道地方正式文献,也借用《聊斋志异》作者蒲松龄之眼,透析中国常民的苦难、幻梦与渴望。史景迁引领现代读者从史料中看见故事,再从故事回望数个世纪前的清代社会,栩栩如生、历历在目,喜爱微观历史的读者不可错过。
下文为《妇人王氏之死》前言,作者史景迁于1977年5月15日于耶鲁大学提摩西.德怀特(Timothy Dwight)学院亲自撰写。
▌本文为《妇人王氏之死》(时报,2023)书摘
这本书的背景,是十七世纪中国东北部的一个小角落。正确的位置是山东省郯城县,大部分的情节于一六六八年到一六七二年发生于此。在那段时间和地点内,焦点集中在那些地位低于知识菁英分子的人身上:农夫、农场工人和他们的妻子。他们在困难的时候,没有官方关系来帮助,也没有有力的亲属组织去投靠。
我从四次小的危机中去观察这些人:第一项,牵扯到土地的耕耘和从那块地上征收的赋税;第二项,一位寡妇保护她的小孩和遗产的企图;第三项,由一次地方争斗引发的暴力事件;以及第四项,一位王姓妇人的决定,她不愿意再面对一种无法接受的现状,而选择逃离郯城的家和丈夫。我说这些危机是「小的」,是就整个历史纪录的脉络而言。对实际牵扯在内的人来说,这些危机有绝对、攸关生死的重要性。
我刻意试着让这个故事保有乡下风味和地方色彩,因为过去对近代以前中国乡村所作的描述,不是取材于特定的地方,而是在广大的地理区域和极长的时间内搜集证据,这一过程几乎无可避免地会失去个人的特性。
图/郯城县人民政府
另一方面,当人们真正在从事地方性研究时,他们的焦点并不集中在乡村地区自身,而是因为那些地区有其他更引人注目的特色,例如:那里曾经出过多少有才气的人;或是当地曾被叛乱事件的凶残行为所荼毒。再不,就是因为当地经济条件的利益和多样性,以及社会组织的历史复杂性。然而郯城却是个没没无名的县分;它在十七世纪没有产生杰出的人物,经济和社会状况的资料不足,虽然灾祸不断,当地居民却没有叛乱。
要从过去召唤出那些穷人和为人遗忘者的生活总是困难的。让人觉得讽刺的是,中国人对国史和县史的撰写至为周备,地方纪录却多半未见保存。我们通常找不到验尸官验尸、行会交易、严密的土地租赁纪录,或教区出生、婚姻、死亡纪录之类的资料─而正是这些资料,使我们能对欧洲中世纪后期的历史,作极其周密细致的解读。然而,还是有些资料四散各处。我主要依靠三种不同的资料,试着钻探出一条通往郯城世界的小路。
第一种资料是一六七三年编的《郯城县志》。传统中国的县志通常陈陈相因,由有学养的仕绅菁英的成员所编纂。他们用一定的排列顺序处理县史的一些主题,如县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城市和城墙,地方政府的官署和衙门、庙宇,土地和租税制度,地方名士和现职官员的传记─被认为格外「忠贞」或「贞洁」的妇女传记也包括在内。当军队、盗匪或自然灾害的出现直接影响到这个县时,也会被记载在方志中。
《郯城县志》在内容或格式上没有什么不寻常,但它对这个县的困苦的描述写实而鲜明。这一类方志中,对细节描写的详细度各有不同,通常和事件发生的年代与撰写的年代的距离成反比。《郯城县志》一六七三年这个编纂日期,意味着对先前几十年的记忆直接而严酷。这部方志的主编冯可参,似乎也满足于编纂一部真实的凄凉纪录,而不为礼节或怀旧之情所动。
《郯城县志》 图/维基共享
第二种资料,是官僚学者黄六鸿于一六九○年所编纂的一本关于县官生涯的个人回忆和官箴。同样地,这也不是一个全新的类型。这类官箴以前就有,目的在教官吏如何评估他们自己的角色,如何根据自己和县内居民的利益行事。(这里有相当的重叠,因为如果一个县的居民被贪婪、愚笨、残酷,或无能的施政刺激到起而抗争或拒缴税款时,知县很可能被重罚或解职。)
这一千四百位在十七世纪中国任一时间内担任知县的人,处在一个困难的位置上。因为他们虽然在辖区内有很大的权力,是地方上主要的司法官、财政官和公众安全的守护者,但他们同时也是一个复杂的命令之链中的低阶成员,这个命令之链超越他们,上至知府,越过知府而至巡抚,然后经由后者到北京的六部及皇帝本身。
更进一步,一部完整法条化的行政法典规范着他们的日常行为,就像庞大的《大清律》由前朝明代的判例赓续发展,试图将全体人民中所有已知的犯罪种类和越轨行动系统化,并对所有的犯行施以固定的惩罚。知县们对这些法律的解释和奉行不断受到上级的查验,上级也要求他们对辖区内任何的错失负责。
当黄六鸿在一六七○年到一六七二年担任郯城知县时,他所承受的这些限制和压力,并不亚于其同侪。但他是一位格外敏锐的观察者,重视细节,并对准确有一种偏执:在他写官箴时,常会写出某一特定事件发生的正确时刻或日期(阴历),确切的金额或人数,以及参与某一特定交易或对抗行动者的身分。当我们在县志或其他当代的纪录里再核对这些细节时,它们完全正确无误。因此,黄不以概论而自满。在官箴里,他以一些个别的例子描述自己对行政和法律的观点,本书的中心,就是取自这些例子中,与郯城有关的四则。
当代郯城县妇女制以古法纺织。示意图,非当事人。 图/郯城县人民政府
第三种资料是随笔作家、短篇故事作家兼剧作家蒲松龄的作品。蒲松龄住在淄川县稍北,淄川、郯城中间被一排土匪出没的山丘隔开。蒲虽然在西方不具盛名,却是中国最具才华的杰出作家之一。当我发现他曾于一六七○年代在山东从事写作,并于一六七○年和一六七一年经过郯城时,就决定从他的观察角度,来补冯可参和黄六鸿较传统的历史、行政著作之不足。因为虽然冯和黄意外地带领我们深入当地的一个重要部分─一个关于个人愤怒和不幸的领域─他们却无意探究郯城的另一些领域:寂寞、淫荡、梦想;而正是这些领域迷住了蒲松龄。
我因而在他的许多面向中引据了三项:山东回忆的记录者、说故事的人,以及形象的塑造者,在这一方面,他有时有令人想不到的优雅或力量。对我而言,唯有透过蒙太奇的形式,对这些形象作某些结合,才可能超越那个已逝的世界中的其他资料,更趋近王氏,表达出她在临死前的睡梦中可能有的一些想法。
因为本书始于王氏,所以也理所当然地跟着她结束。当我几年前在一间图书馆中,意外地发现她的故事时,她引导我进入郯城和郯城历史的悲痛,引导我第一次进入一个在所有看得见的财富、影响力和权力分配上都失利的边缘县分。我仍然不知道她的故事可以告诉我们多少关于整个清朝的事,但是我猜有许多女人像她一样,就像许多县跟郯城一样,被动地受着苦,付他们的税,然而回报却很少。
我对王氏的反应是暧昧而深远。她对我而言,就像人们在退潮的海水中看到的,在群石中微微闪亮,而以近乎后悔的心情从浪潮中拾起的一颗石头,知道很快地随着石头在太阳下晒干,遍布在其上的色彩会褪卸消逝。但在这个个案里,色彩和纹理没有消退;当它平躺在我手里时,色彩和纹理反而显得更鲜明。不时地,我知道是石头本身在传热给握持它的血肉之躯。
图/时报出版
《中国纵横:汉学巨擘史景迁的历史与文化探索》
作者:史景迁(Jonathan D. Spence)
译者: 李孝恺
校译: 李孝悌
出版社:时报出版
出版日期:2023/09/05
内容简介:《妇人王氏之死》是一本在风格和取径上和传统历史研究大不相同的经典之作。史景迁以其高超的叙事技巧和敏锐的感知能力,在僵化的史料背后,重新塑造或捕捉逝去的时空和人物的生命。从兵燹、地震到饥荒,史景迁援引《郯城县志》、《福惠全书》等史料文献,建构一座不起眼的山东小县城的历史光景,并在章节中穿插《聊斋志异》的玄幻故事,以引人入胜的手法,解剖市井风俗、分析法律讼事,继而探讨女性的地位、情感与社会桎梏。《妇人王氏之死》带领读者踏查明末清初中国北方民众的心灵图像,还原大历史背后的小人物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