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不上道?苏花改机车通行案 最高法院调解成功

最高行政法院。(图本报资料照)

行政诉讼法调解新制,引进法官选任调解委员先行调解,最高行政法院于今(20)日在调解委员东吴大学特聘程教授明修悉心协助下,促成缠讼多年的苏花改机车通行案调解成立,开启外部学者专家参与调解的新道路。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本件是有关机车可否通行苏花改道路的争议。苏花改(省道台9线苏花公路山区路段改善计划)通车后,主管机关考量苏花改道路具有隧道路廊及容量有限的特性,为兼顾行车安全,规定部分路段禁行机车,有待局部试办评估结果再分阶段开放。

上诉人则是需要通行苏花道路的大型重型机车及机车骑士,认为旧苏花(即省道台9丁线)开道时间久远,路程蜿蜒曲折,常因天灾事故造成交通中断,更有「死亡公路」之称。

苏花改则新近完成,路线平直,道路状况佳,不应限制机车、小型车、大客车等车辆通行,因此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上诉人交通部公路局东区养护工程分局相关禁止通行处分。

上诉人在一审败诉后,提起上诉。因案情繁杂,受命法官简慧娟在听取两造意见并征得两造同意后,选任专精公法且有骑乘重机车经验的程明修教授担任调解委员进行调解,经程教授对当事人剖析问题核心,使当事人充分了解并获得彼此信任,认知双方都是秉持维护东部居民通行安全、平安回家的共同理念。

缠讼多年的诉讼,在柔性的调解程序下,终于达成共识,双方期许日后在充分的公民参与程序及确保行车安全前提下,逐步达成苏花改机车全线通行的目标,圆满解决现有纷争,展望未来安全回家之路。

最高行政法院表示,此次引进外部学者专家协助先行调解,为当事人开启全新解决纷争经验。原来,行政诉讼可以不必是僵局,上道的行政诉讼调解,是化解争议的新道路,期许当事人善加利用行政诉讼调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