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实《外商投资法》 推扩大开放26条意见
记者陈政录/上海报导
今年两会大陆通过新版《外商投资法》,在2020年1月1日全国正式实施前,为落实对外开放、吸引外资、保障外商权益,上海率先新推26条意见,涵盖生态文明建设、公共建设工程管理等领域,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
在中美贸易争端升温影响进出口表现、自身产业结构性转型的背景下,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外资成为今年大陆的重点方针。作为大陆连接国际市场的要角,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昨(9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上,制定《关于本市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外商投资、保护外商合法权益三个部分共26条意见,以「推动形成全方位高水平开放新格局。」
根据意见内容和会议讨论,上海市政府认为,上海经济外向程度高,外资、外经、外贸工作格外重要。要以更加务实的举措,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
同时,上海将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生态廊道建设,持续推动长江两岸防护林、高铁和高速公路沿线林带、农田林网和农村道路两侧防护林等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
意见指出,未来还要加强上海市生态建设政策保障,努力提升林地、湿地等生态资源综合效益;另作为国际化大都市,「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持续提升建设工程的管理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