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实《外商投资法》 推扩大开放26条意见

上海外滩。(图/记者陈政录摄)

记者陈政录/上海报导

今年两会大陆通过新版《外商投资法》,在2020年1月1日全国正式实施前,为落实对外开放、吸引外资、保障外商权益,上海率先新推26条意见,涵盖生态文明建设、公共建设工程管理领域,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

中美贸易争端升温影响进出口表现、自身产业结构性转型背景下,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外资成为今年大陆的重点方针。作为大陆连接国际市场要角,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昨(9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上海洋深水港四期工程。(图/记者陈政录摄)

会议上,制定《关于本市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外商投资、保护外商合法权益三个部分共26条意见,以「推动形成全方位高水平开放新格局。」

根据意见内容和会议讨论,上海市政府认为,上海经济外向程度高,外资、外经、外贸工作格外重要。要以更加务实的举措,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

同时,上海将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生态廊道建设,持续推动长江两岸防护林高铁高速公路沿线林带农田林网农村道路两侧防护林等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

意见指出,未来还要加强上海市生态建设政策保障,努力提升林地、湿地等生态资源综合效益;另作为国际化大都市,「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持续提升建设工程的管理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