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青论坛》美国枪支暴力问题何解(李林杰)

枪支暴力问题是美国社会长久的隐痛。(图/shutterstock)

枪支暴力问题是美国社会长久的隐痛,每每伴随社会的暂时失序而一并阶段性发作,而枪支暴力泛滥所释放的人性恶,常成为社会之恶的一种纾解。据美国有关方面统计,自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爆发以来,枪支暴力事件的发生率也大幅增加,似乎是与整个美国社会气氛转向焦虑和郁闷有关,构成社会疾病的一种症候表现。

所谓枪支暴力问题,与美国第二宪法修正案的社会理解息息相关,由之衍生的拥枪传统乃至枪支文化的争议将问题推至宪法层面,使得纷争基于修宪机制的烦冗趋于无解化;而由枪支所涉及之巨大经济利益,与基于这种利益所进行之院外游说活动,使得枪支暴力问题迈过了关乎宪政精神理解之道德议题,乃至以一种经济层面的病态而呈现,亦常为世人所诟病;而美国的民主游戏造致的政治分裂,则使得本纠葛不清、难以解决之枪支暴力问题,屡屡置于大众舆论与社会议程的聚光灯下,引发该问题攸关之一轮轮的争鸣浪潮,成为一种政治问题。因此,既是道德问题,又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构成美国枪支暴力之社会问题的三重维度。

首先是作为政治问题存在的枪支暴力问题,业已构成美国两党的社会政策与议程对立之标志,同堕胎权问题、平权问题、税收问题等一并构成两党的分野态势。两党自大和解时代之后政治对立逐步极化,而双方就此问题的关注,在增加其社会曝光度的同时,亦使得争议本身趋于无解,任何攸关的立法倡议在两党的互相否决中,最终易流于停摆。而从某种程度上说,枪支暴力问题一旦成为政治问题的性质,其便构成无解之难题:不是控枪与否之争议,因两党之政治对峙,从而使得问题趋于无解;而是控枪议题一旦成为政治问题,本身即会作为两党的分歧与话题,被聚光、对焦与放大,然后无解化。

实际上,美国两党政治是其文化的表层;而就深层而言,不管权力与主义是同一的政党有多少个,政治运作就事实而言即为一党制,这也值得国内的舆论界与知识界注意:于美国而言,共享同一广义自由主义共识的两党并无分别,文化的深层即一党制;深层的一党制,如要维系表层的两党制运作,则诉求在政策议题上的解裂、对峙、矛盾乃至极化,从而谋求这一表层得以自行运转,这是由政治事实之表里不匹配造致,而控枪议题作为政策对峙的切入点,恰恰提供了一种叙事上分野的依托,服务于美国政治的自我运作。因此,对于枪支暴力问题的政治解决总归是无效的,只有其定位为一种道德与经济问题的社会解决途径,才有未来的希望可言。

其次是作为经济问题的枪支暴力问题,这时控枪的争议服从利益逻辑,即因为会或不会损伤我之利益,所以我支持或反对控枪,为纯利益的考量。引人瞩目的利益攸关方,如全国长枪协会,即为美国政治中最有影响力的利益团体之一,并不仅仅因该协会用于游说政客的资金投入甚多,还因该协会与500万会员之紧密联系与社会覆盖,则控枪显见有害于此类利益既得群体的切身利益。而于多数者而言,控枪实际上支持了自身之安全需要,构成可能的控枪派,即免于枪击死亡的更大可能性;这里呈现出持枪派与多数人的对立,于多数人而言,控枪对自身切身客观之利益无损,更可能助益。但控枪与否对于双方的利益层级是不同的:控枪成功,对于持枪派,是直接而切身之利益的即显损失,涉及相关利益团体的存亡;而于多数人,则是间接的、关乎一种可能性概率的利得:加以细细深思,死亡对于每一个人而言,实是一种「未来式」的命题,何况还是特定限制的因枪击死亡概率;则同一利益逻辑,所导出的强度是不同的。

最后是作为道德问题的枪支暴力问题,此时便涉及对宪法第二修正案的道德立场。如马斯克的表态为一般性之代表,他表示拥护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即允许民众合法持枪自卫,其言:「我坚信民众的拥枪权利是对政府可能的强权暴政的一个有力制衡。从历史角度看,当权者不允许公众拥枪,他们就可以滥用公权力压制民众。」自由主义的叙事,可在于两点:一是政府作为必要之恶的弱势地位,二是民众作为自由受造的自由权利:前者导出武装的人民以制衡恶性的政府,后者导出人民的武装以诠释天赋的自由。则就理念的认同而言,美国社会所共享的自由主义共识,使得多数人亦服膺这一叙事,构成道德层面的持枪派,此即所谓拥枪传统乃至枪支文化的延续与渗透。

将经济问题与道德问题合论,不难理解攸关枪支暴力问题的美国民意现状:持枪派的利益逻辑与道德逻辑,是兼容而彼此强化的,造致全美反对立法禁枪之民意的坚决非常,常在美国的制衡政治中常发挥关键的否决角色;而多数大众则面临两重逻辑的分离,既是道德认同层面的潜在持枪派,又是利益层面的可能控枪派,且于控枪的利得上,又为间接的、可能性的、不敏感的,如此则难以与坚定之持枪派作彻底之对垒,以致无法形成一致的民意压力推动控枪议程的变现。如此,美国每一次发生让人触目惊心的枪击案,控枪的呼声都会高起,但很快就归于平淡,直到枪声再次响起暴力又成为头条新闻;原因无他,是为枪声响起在美国所唤醒的,是理由分裂的松散大众。

何以破局?枪支暴力问题所涉及的控枪与否之争议,其实并非根本。引入聚光灯的比喻来说,被照到与没被照到的事物间只有看不看得到之差异,没有存在与否之差异;因此当讨论控枪的时候,有关控枪的立法议程就有如聚光灯所照射的事物,因被照到而显得尤为特殊;相较之下,人的议程则缺乏聚光灯照射,但它真实存在,且更为重要:实际上,只有人杀人,而不是枪杀人,所谓枪本身永远只是中性的工具。我们常见的思维,总是欲求政府对此加以改变,但没有想到,直接将改造加之,我们欲求政府所改变的人本身,对其加以社会解决;而作为一种政治问题的枪支暴力问题,如前所述,是缺乏政治解决的空间。(作者为四川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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