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青论坛》香港的「一国两制思维」(李林杰)

香港。(澎湃新闻)

长期以来,对于香港近年来的政治变动一直是华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有关于变动的解释范式,存在「争取民主说」、「身份认同说」、「社会经济矛盾说」、「隔膜说」等等不一而足的理解框架,可见其机理与脉络之复杂。

倘若对问题作适当之简化,香港问题之所以成为舆论中心所在,牵系到「一国两制」问题,作为该模式赖以依托的中心与示范社会,任何争端都源自于对「一国两制」的理解,任何争端也经由「一国两制」加以放大与外溢。北京有北京的底线,「两制」不得危害于「一国」,香港有香港的坚持,「两制」应有合理的空间,华人社会有华人社会的关切,「一国两制」到底成耶败耶。「一国两制」使得争论得以聚焦化,也让分歧本身扩散化,而「一国两制」的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则令纷争趋于无解化,造就当下香港社会的「躺平」现状。

「一国两制」果真是「罪魁祸首」?不尽然。「国安法」在港实施之前,香港的「抗议政治」已成日常化,这种抗争正是依托「一国两制」保留的特殊政治空间得到合理化,部分香港市民得以合理化暴力的凭借之一便是「两制」所照顾的政治安排;「国安法」落地后,「一国」的主旋律盖过了「两制」,中央介入下香港的暴力行径得以平息,「一国两制」本身得到北京的新定义,倘若作功利主义的推断,正是新诠释的「一国两制」使得争议本身去台面化,从广场政治退到宣传攻讦,毋宁是功利有效的。

首要问题不在「一国两制」,而在于「理想主义」的「一国两制思维」,即「一国两制下,我应有如何之权力」的思维。「一国两制」的本质在于主权中央政府与治权特区政府的权力划分安排,由于主权与治权在学理层面与实践层面存在纠葛不清的关系,因而「中央应有何种之权力」与「特区应有何种之权力」的清晰性难以界定,「治权」本身就带有「实质主权」的色彩。在此情况下,中央政府与特区政府的默契性模糊成为「一国两制」得以平衡可持续的关键所在。长期以来,北京在香港只享有「名誉主权」,其「实质主权」主要限于外交层面,任何一个主权政府均诉求「主权在场」而非「虚化主权」,在中央开始追求香港的「主权在场」时,特区政府的角色尤需平衡,其自身的合法性叙事要兼顾「主权国家合法性叙事」的对北京负责,与「特区政府合法性机制」的对市民负责,当北京与市民的根本诉求发生碰撞,则其本身的角色与权威冲击不可避免,政治动荡将顺理成章。而当「理想主义」的「一国两制思维」成为大多数港人的思考中心时,对于平衡的考验便开始了。

「理想主义」的「一国两制思维」即「一国两制下,我应有如何之权力」的思维,在「两制」等于「治权分立」之下,即同义为「一国两制下,我应有如何之治权」的思维。治权与主权是纠缠不清的,甚至可以说是「实质主权」的表征。权力是追求自我排斥的,北京谋求「主权在场」的举措,如「二十三条」与「送中条例」,均在「一国两制下守护治权」的理由下为港人所阻止;但权力也是追求自我扩张的,权力追求自身绝对化的冲动在本质上是一贯的,北京追求「主权在场」是如此,但治权坚持本身亦是如此,当权力集聚至一定的程度,治权本身的「主权化」的冲动则箭在弦上。当是时时,「治权」的口号下实际是「主权」,蕴含着「社会自决」的因子。当这种权力冲动,与权力范围内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范围内之诸多体制,较中央权力核心地区的隔膜相结合,此种冲动遂有愈演愈烈之势,以至于诉诸体制内与体制外抗争以为手段与凭借。

「特区政府」的施政有效性是建立在它权威正当性之上,其正当权威建立在双重负责之上,如前所述即必须平衡市民与北京的根本诉求。当市民诉求的「治权」拥有「主权化」的冲动,而造致北京的「主权介入」时,平衡则难以维系,其必须站位于北京。对于两种在方向上不可调和之权力,欲求局面的调适与安定,唯能系强者克之。当「治权」的主权化冲动,越来越多的带有「社会自决」乃至「分离主义」色彩时,以十四亿国民与人心以为正当性依据的中央权力,通过「释法」诉诸直接介入,重新澄清「一国两制」安排下中央权力与特区权力具有的位阶关系,达致了政治动乱的平息。而香港社会的反弹也从政治抗议与广场政治,走向居家躺平与舆论抗争。

「一国两制」本身是脆弱的,它涉及主权与治权的划分,诉求于主权与治权的建设性模糊,在默契性的模糊中,达到制度安排本身的可持续。而在这种模糊下,特区政府所秉持的平衡立场,助益于在模糊空间中使得港人实际利得最大化。模糊的权力划分构成了该制度本身的实质,而维持这种模糊的微妙平衡,成为特区政府的应有之义。但「理想主义」的「一国两制思维」诉求的「治权当是如何」,是在以清晰性挑战制度安排本身的模糊性,使得特区政府的平衡角色难再;市民对问题的清晰诉求最终造致北京对这一问题的清晰回应,在两种清晰下,特区政府唯有站位北京的清晰。可以说,「一国两制思维」的理想化清晰性诉求,葬送了「一国两制安排」原有的模糊性空间,各自既有政治力量可有的默契性妥协与一致,最终不复存在,而终是等来「释法」后「一国大于两制」的清晰。

「理想主义」的「一国两制思维」在香港的长期主导,使得港人执著于「我应有如何之权力」的「理想主义」思考路径,排除与过滤了其他更合理面向的权力思维:「现实主义」思维。「理性主义」路径汲汲于「权力应有多少」,其出发点在于对既有权力份额的不满上,诉诸「治权」本身的清晰化,而权力的自我扩张与排斥,造致这一路径下的「治权」最终与北京的主权诉求碰撞。「理想主义」路径,实质上也使得香港社会议程近年来停滞与遗留在对权力安排与划分的争论上,未完成权力份额本身在治理场域上应有的「变现」。与之相反,「现实主义思维」建立在对于既有权力份额的「承认」上,并着眼于「治者」在实然已有的权力资源上,对被治者本身树立起应有的、指涉治理绩效面向的「责任」。

对一个成熟的社会,权力安排与划分不应成为社会争论与分歧的中心,权力议程在社会的盛行,会挤压其他治理相关社会议程应有的关注重心与舆论声量,不利于民生、经济等关乎社会真正可持续面向的诸多问题之解决,港人应摒弃既有的理想主义思维。而当「现实主义思维」取代「理想主义思维」后,本然包含「主权」与「治权」的模糊共存空间之「一国两制」,也当还溯其应有的开放性与可能性空间,助益于香港的长远治理与该模式的长远效益所在。(作者为四川大学政治系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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