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青论坛》诈骗猖獗:台湾政策导向的省思(许智超)

主嫌陈桦韦指使小弟囚禁30名被害人在5坪大小的房间,检察官表示环境比「圈猪仔」还不如,士林地院预计下午3点半开羁押庭。(资料照)

近年以来国内外诈骗案件屡见不鲜,前有规模性海外柬埔寨诈骗,后有组织化国内「台版柬埔寨诈骗」。近日警方不断在全台各地陆续破获集团据点,发现被害人大多是受到网路虚假征才资讯诱惑,上门求职随即遭到囚禁施暴,截至目前为止受害者更高达58人,更甚者已有3人惨遭凌虐致死弃尸山区,手段之凶残实已泯灭人性。

综观台湾的诈骗案件,从上世纪末的「金光党」开始,历经虚设公司行号、直销老鼠会直销、中奖等发展阶段,伴随科技的进步与全球化的加深,组织性、规划化与集团型电信诈骗逐渐成为主要手法,不仅结合跨境金融电子服务来点状式藏匿,同时也根据最新时事脉络的变化来建立标准化的教战守则,使得执法单位难以逐一核查与追缉。根据政府统计资料,2021年常见诈骗案件包含假网拍购物、假投资、解除分期付款、猜猜我是谁与假交友等型态,件数共计2万4724件,此外近年诈骗集团更借由各大知名品牌,巧妙包装假讯息来鱼目混珠,诸如网拍平台、电信业者、书籍出版与生鲜超市等,不仅导致企业商家防不慎防困扰不已,同时也让一般民众难以判读辨识,致使相似案件累积金额屡创新高,去年全国总财损更达近5年高峰,达56.1亿元的金额亦使防诈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诈骗手法与案件样态逐日复杂,综观近年以来政府的处置作为,修法防治的层面而言,2014年刑法修正「加重诈欺罪」,一举将电信诈欺的刑度提升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而政策防堵的层面历经2004年「165反诈骗咨询专线」以来,再到警政署2021年展开「全国同步打击诈欺专案行动」,行政院2022年更宣布组成跨部会「打诈国家队」,借由内政部拟定「新世代打击诈欺策略行动纲领」,结合警政署、金管会、法务部与NCC等机关,期望透过「识诈」、「堵诈」、「阻诈」及「惩诈」等方式来铲除诈骗集团的根源,国内电信业者过去3年亦配合刑事警察局进行简讯拦阻、停断话门号与发送反诈骗宣导简讯。然而上述法治与政策层面的展开,却仍遏止不了诈骗案件的发生,2015年底迄今的被告人数仍然翻倍成长,尤其网路平台的诈骗多是仰赖平台业者自律与规范,实则难以有效遏止虚假资讯的传播与流通。

网路平台的诈骗,案由刑事警察局受理管辖,然而当今主要的症结点在于犯罪人运用数位媒介进行犯罪,尤其是跨国性平台难以透过有效的途径展开规范,诸如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提出的《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屡遭各界批评尚无共识,更无可能比照欧盟《数位服务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和《数位市场法》(Digital Markets Act , DMA)针对跨境网路平台进行强制监管,即便是近来挂牌的数位发展部亦缺乏有效法源来针对性管理。

欧盟在提出《数位服务法》与《数位市场法》以前,2016年早已通过《一般资料保护规范》(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规范个资保护与隐私,而《数位服务法》与《数位市场法》则是清楚制定罚则,用以厘清数位产业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具体而言《数位服务法》是面向网路空间的安全性与开放性,涵盖范围几乎囊括市面上所有的数位服务平台,《数位市场法》则聚焦数位巨头来防止市场垄断与滥用,两者相辅相成为《一般资料保护规范》上路以后欧盟最为严格的数位法案。

对比欧盟的两大网路平台监管法规,台湾《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虽然意欲针对网路平台进行管理,无论是前述所提到的网路诈骗,或是虚假资讯、网路罢凌、个资泄漏、性剥削等等新型态犯罪,然而首先该法主要偏向「管制」而忽略「垄断」,其二则是管制对象与行为定义相对模糊,同时实务操作上难以追溯和认定,再者则是社会各界忧心的行政机关扩权疑虑。诸如第18条赋予主管机关加注其认为的谣言或不实讯息的暂时警示(时长达30日)、第35条要求平台业者针对「违法内容」「对选举造成负面影响的内容」进行有效管理、第46条要求指定平台业者「内容自律」并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等等皆存在争议;此外更为关键者则是「管辖认定方」的归属问题,台湾《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权限在于政府各部会,欧盟则是由第三方数位服务单位进行监管。

诚然而论,面对网路诈骗等虚假资讯的流动与传播,仅只仰赖推动《数位中介服务法》等法规政策明显不足,同时提升公民的媒体素养与强化媒体识读的能力才是根本之道,一如传媒学者彭兰所言,面对日新月异的网路时代,公众的媒体素养必须扩展为媒介使用素养、资讯消费素养、资讯生产素养、社会交往素养、社会协助素养、社会参与素养等层面。以笔者近月「假讯息:认识、破解、查核与判读」获得首奖的媒体教案设计竞赛为例,即是教育部近年媒体素养教育的推动型式之一,其他诸如政府各部会机关「争议讯息澄清专区」、教育部「媒体素养教育资源网」与「全民资安素养网」、串联各大查核机构的「Line讯息查证」、台湾事实查核中心、台湾资讯环境研究中心、台湾媒体观察教育基金会等,大陆方面则有官方的「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澎派新闻旗下「澎派明查」、南京大学「核真录」、独立核查机构「有据」、腾讯「较真」等等,事实上相关资源的建置与发展已趋向成熟,未来政府若能有效进行跨地区、跨平台与跨领域的整合,对于网路诈骗等犯罪案件的「防治」,以及社会大众面对虚假资讯的「判读」,相信才是有效根除与防堵的治本之策。(作者为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博士、台湾青年联合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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