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保官身兼調查官 民團籲修法

中正大学犯罪防治系教授林明杰表示,我国应尽速修法将少年保护官改隶法务部,以加强社区处遇与保护管束的有效执行。图/国教盟提供

新北割喉案一审将于本月底宣判,国教行动联盟昨召开记者会,指依少事法规定,少年观护人分为「少年调查官」与「少年保护官」,但实务中却是一人身兼两职,既要调查,又要保护,形成角色的冲突与执行困难,呼吁应修法,让少保官改隶法务部。

台湾爱儿亲师家长协会理事长张文昌表示,十年多前,校园内多把性平、冲突事件交由辅导室处理,但发现辅导室的工作在于与学生建立关系、辅导心绪,若将需要理性调查的工作也放在同一单位,两者业务岂不冲突?所以后多由学务处调查,辅导室则专心于学生的辅导。校园内的权责都能清楚分配,为何少年调查官与少年保护官还能是同一人?

中正大学犯罪防治系教授林明杰表示,我国少年调查官及少年保护官都隶属在司法院,在司法院权力一把抓的情况下,如何问责,呼吁尽速修法将少年保护官改隶法务部,以加强社区处遇与保护管束的有效执行。

对此,司法院表示,新北校园暴力事件显示实务上多数少年法院调查保护室人力不足,正规画增补少年调查保护人力。

不过法界人士认为,司法院坦言人力不足,显示当初修法前的政策评估根本完全不及格,才会导致现在频频发生的校园暴力问题、想保护少年却反而害了少年。

司法院统计,今年五月在六都七所地方法院试办少年保护管束风险管理计划,共评核九○六件高风险个案,约占全部保护管束案件一成,因应试办计划,也增加各试办法院委外人力(如社工师、心理师及佐理员),期能提升保护力度,避免少年再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