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贪警务员帐户被冻结 上诉高分院「清楚交代」后解冻

高雄分院认为,陈姓前警务员已交代清楚邮局700万的来源,已无再冻结的必要。(图/翻摄Google街景

记者洪正达/高雄报导

凤山分局督察室警务员陈志兴,涉嫌在2013年向电玩业者收贿达200万元,法院在一、二审均依涉贪污罪重判他21年,此外,地检署也追加起诉陈的邮局帐户中有700多万元涉及公务员财产来路不明罪,一、二审中均已交代来源,高雄高分院审理后,裁示检方撤销帐户冻结令。

陈志兴在任职凤山分局期间,多次向辖区的电玩业者收取「规费」,且三大节日需另外计算,并由洪姓友人槟榔摊业者担任「猪油仔」,前前后后总共已收取贿款约200多万元,陈也因此在一、二审中依贪污罪被重判21年。

但高雄地检署却另外追诉陈志兴邮局帐户中的700多万元涉嫌财产来路不明罪,但陈面对法官审理时,清楚交代700万为跟会存的100万元,且传唤前立委助理现任彰化县议员作证时,均表示多年来均透过陈志兴向其父借钱,近年来已偿还近300万元,其余还有陈的女友民间投资收到的分红,一、二审中被指控涉公务员财产来路不明罪的部分,均已被判无罪。

陈志兴在财产来不明罪获判无罪后,也向高雄高分院声请请将帐户解冻,合议庭审理后认为既然财产来不明罪部分已无罪,检方也没有冻结该帐户的必要,因此判决检方撤销,但检方不服的话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