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中乐透遭强征赠与税 税官们小心成现行犯

嘉义民众集资公益彩券中了3.2亿元头奖,却因不熟悉集资的报备手续遭国税局补课约2,185万元的赠与税。(图/记者许力方摄)

文/张雅平

嘉义一位民众中了3亿多元的彩金,向台彩要求将一半奖金汇给集资友人,没想到却被国税局课征赠与税2千多万元。此事引起民众议论纷纷,周泰维律师旋即投书报纸论坛《律师观点:从分配彩金被课征赠与税,看国税局抢钱心态》,引经据典的用法律条文直指国税局违法之处。之后虽财政部再次发布消息,表示集资买彩券免报备且要退赠与税,但我不得不点出一个值得全民深思问题,那就是开单课税的国税局人员,显然已触犯刑法》第129条违法征收罪,即使退税于民,理论上也不能免其刑责。长期以来,国税局惯用未经法律授权的行政函释遂行其课税目的,把很简单的课税原则弄得异常复杂,好来唬弄纳税人会计师记帐士、律师及法官,最后变成税官说得算,人民说的都不算,导致每年的新增欠税之冤错假案件数如滚雪球般不断坐大。此次行政院出面要财政部平息民怨,虽属明智,但根源问题还是应该厘清。我们简单用人常理来看这件事,比较不会被国税局唬弄到。集资理财分红是民间自古相传的习惯,中奖后的奖金分配移转,本就不是赠与行为,这么明显的事实本就不应因任何理由改变其真相。因此国税局强征赠与税2千多万元,就是触犯《刑法》第129条第一项:公务员对于租税或其他入款,明知不应征收征收者,处一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7,000元以下罚金。依电视新闻报导,受访的民众或媒体记者,几乎都只认为当事人没有依国税局规定影印彩券后,将空白处写上集资者个资,并以书面方式(或传真)送到国税局,尔后被课上千万的赠与税很不甘心,但却没有人指出国税局这样的规定早已违宪!当国税局违宪在先,人民还有义务遵守这种游戏规则去缴税吗?对照香港美国的做法,我必须警告台湾税务官们,千万不要成为《刑法》中违法征收的现行犯。前几年在香港,有位赛马博彩的头奖者因不服被国税局课重税抗告,理由是:为何奖金全额都算获利?为何不能先扣除过去下注失败的成本之后,再来看真正赚了多少,然后再核算税金?结果他胜了,合理的从税官手上取回自己的钱。这是香港遵守宪法保障人民财产权与事实真相的税官。在美国,国税局查获一家公司漏报营所税,于是派出税务员驻点该公司协助厘清帐务,最后发现,原来是该公司以前会计做帐出了问题,所以税官仅就那些漏列的收入补开税单;而且,因理解该公司并非刻意逃漏税,美国税官不但没有对该公司开罚,而且还退还部分税金。这是美国遵守宪法保障人民财产权与事实真相的税官。面对台湾国税局用尽手段抢夺民财的行径,很感佩周泰维律师及时投书伸张正义,逆转税官的无理要求。我也在此呼吁台湾检警调单位,针对独步全球的万年不死税单制度,尽早适用《刑法》第129条之规定,将明知不应征收而强征课税者以现行犯予以逮捕,好强力遏阻滥税歪风,因为台湾只要能提升赋税人权指标,就等于提升台湾的国际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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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雅平,国际人权志工。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本报保留删修权。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