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仲介赴陸換肝腎 名醫被求刑6年
中部肝脏移植外科名医陈尧俐。图/陈尧俐医师提供
本报记者昨与陈尧俐联系,但对方未回应,但他前年6月曾称「从未到大陆进行换肝手术」。
陈尧俐专长肝手术、肝脏移植手术,彰检接获检举,陈尧俐与黄男、杨女夫妇等人,非法仲介国人到大陆移植器官。检方查出,陈尧俐等人2016年起,涉嫌仲介6人到山东青岛市医院进行肝、肾移植,也透过仲介林女,仲介4人到湖南长沙市医院移植肝、肾。
检方指出,陈趁看诊时,得知病患有肝肾移植需求,请病人与黄男商谈,「肝脏供体费」约35万至40万元人民币、「肾脏供体费」约20万元人民币,加上术后照护医疗、大陆医师报酬、食宿交通等,肝移植每人需花500万至750万元,肾移植约300万至350万元。
黄男收取费用后,由杨女联系病人与青岛大学附设医院医师,前往大陆移植器官,陈也会到对岸医院手术室指导移植手术;陈再以每名患者20万元报酬,指示助理谢姓护理师,赴大陆指导术后照顾。至于在大陆的器官移植费用,由黄男将钱汇给地下汇兑业者洪男处理。
检方查出,5人仲介器官移植不法所得约2037万元,其中陈尧俐不法所得1482万元,侦查中只缴回270万元,检方已声请扣押财产获准;谢姓护理师照顾病患得报酬,获缓起诉,需向公库缴纳缓起诉处分金110万元。
检方认为,陈尧俐破坏器官无偿捐赠普世原则,影响我国际形象,陈2008年曾与黄男仲介患者赴大陆换肝,但患者死亡,当时陈遭送惩戒,后来持续仲介器官移植,检方建请法院求处重刑。
陈尧俐曾任彰化基督教医院副院长,现为中山附医肝脏移植中心副院长。彰基昨天表示,尊重国家司法调查、审理结果;中山附医指出,陈医师于该院执行医疗业务,遵守管理流程与专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