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孕夫妻砸191万赴乌克兰求卵代孕 一下飞机惨被仲介放鸟
▲1对不孕夫妻花钱想到乌克兰求子,却在下飞机后遭仲介不闻不问。(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台北林姓男子和吴姓妻子,去年以美金6万多元 (台币191万多元)代价,和1对不孕夫妻谈妥,帮忙仲介到乌克兰找卵子、代理孕母,并且先收了美金2万7千元(近台币82万元),却在一行人抵达乌克兰后不闻不问,不孕夫妻一状告到士林地检署,检察官调查后,依《人工生殖法》的居间介绍生殖细胞营利罪,起诉林男夫妻。
▲我国现行法律没规定可不可以找代理孕母,但明文禁止营利仲介精子与卵子。(示意图/免费图库pixels)
起诉指出,现行《人工生殖法》第31条规定,「意图营利,从事生殖细胞、胚胎之买卖或居间介绍者」,法条虽然没有提到仲介「代理孕母」也须受罚,但在立法总说明中,已经明白指出,《人工生殖法》与「代理孕母」脱钩,这表示我国是「还没」规范代理孕母是否合法,不代表可仲介「代理孕母」。
而林男和吴姓妻子却在网路上刊登,可以到乌克兰人工生殖的讯息,招揽仲介需要精子、卵子、代理孕母的不孕夫妻,1对急于求子的不孕夫妻心动,在2019年3月间签约,希望取得乌克兰女子的卵子以及乌克兰代理孕母,但在同年8月,不孕夫妻飞抵乌克兰,同行的林男和吴姓妻子却不闻不问,导致代孕计划失败。
▲不孕夫妻无法完成代孕计划,怒告仲介夫妻。(示意图/pixabay)
林男和吴姓妻子否认仲介营利,辩称不孕夫妻透过友人介绍,拜托他们告知乌克兰代孕讯息,他们只收了1万2千元美金,帮曾姓夫妻处理结婚认证、签证、住宿等费用,「根本没赚钱反而是赔钱」,另外1万5千元美金是直接付给乌克兰当地仲介,后来双方为了结婚证书的问题吵架,所以没把当地仲介的电话提供给不孕夫妻,也没再经手。
但检察官根据吴姓妻子在合约书上手写记载以收款并签名,合约上还载明「7、8月团适用」等专业契约文字,又说过会「退佣1千美金」,认定林男和吴姓妻子涉嫌《人工生殖法》的居间介绍生殖细胞营利罪,将面临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并科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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