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银挨美罚57亿 前董座蔡友才求刑12年仅判9个月免坐牢

兆丰洗钱案27日审结,台北地院伪造文书等罪判蔡友才应执行9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其余被控罪名则判无罪。(本报资料照片

丰金董事长蔡友才被控利用公司资源,设「隐形金控鉴机公司,藉核贷润泰集团收受服务费2.25亿洗钱到海外,获悉美方金检疏失后,未向董事会报告,还提前出清持股避损,涉犯违反金控法、证交法、洗钱等罪遭起诉。台北地院今审结,仅判伪造文书部分应执行9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其余部分则判无罪,可上诉。

同案被告兆丰主秘王起梆,也只有伪造文书部分遭判3月徒刑有罪,得易科罚金,其余部分也获判无罪;同被指控内线交易的兆丰银纽约分行协理黄士明,获判无罪。

检方起诉指出,蔡友才因见绿营执政,自认受财政部指派担任兆丰金法人董事的可能性低,遂利用兆丰资源,2015年3月以人头成立海外公司NZ,指示王起梆草拟基金招募计划,同年10月向客户尹衍梁林陈海等人招揽基金,再由NZ公司侨外资名义成立鉴机,其中尹、林同意投资鉴机各100亿。

2016年2月,蔡利用兆丰银核贷润泰集团75亿,将其中65.7亿以认购特别股方式流入鉴机,蔡友才、王起梆并收受行政服务费2.25亿,同年5月至8月将1.8亿汇往2人海外之TPP公司,转汇蔡另5家海外公司洗钱。

蔡还搜集兆丰银投资、经营评估等报告,上传至云端硬碟,指示鉴机员工下载至其个人平板电脑蔡因无心经营,明知美国纽约州金融服务署(DFS)对兆丰银纽约分行金检报告认定有缺失,却不开董事会或向董事报告,故意隐瞒,致兆丰重罚57亿。

事情曝光前,蔡友才、王起梆分别卖出兆丰股票321张、335张,分别避损56万多元、136万多元。另外,黄士明也涉卖股77张,避损20多万元。

台北地检署2016年12月侦结,依违反金控法、证交法、洗钱等罪起诉蔡友才、王起梆,各求刑12年、10年,并声请没收2人不法所得共2亿2692万元;另依违反证交法起诉黄士明,求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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