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港浮潜抓海胆螃蟹挨罚 男辩不知违法:我是来玩的
▲ 港内浮潜违规采捕最高可处15万元罚款,男辩:我是来玩,不知违法?。(图/记者郭世贤翻摄,下同)
第二岸巡队深澳安检所安检人员,21日下午发现新北市深澳渔港内,有1名男子在港区浮潜,上岸后手提黑色塑胶袋,内装有海胆、螺类及螃蟹,海巡人员告知,港区内禁止潜水采捕,黄姓男子懊恼表示,「我是来玩的,不知道港区内禁止潜水跟采捕」,讯后依渔港法第18条,将黄男函送新北市政府裁处。
21日下午3时许,第二岸巡队深澳安检所安检人员,发现1名黄姓男子正在港区浮潜,立即派员前往查察搜证,黄男上岸后,手提一只黑色塑胶袋,袋内可见数10颗海胆、螺类及螃蟹,没想到,黄男经海巡人员告知港区内禁止从事潜水及采捕活动,己经触犯渔港法,黄男表示「他是来玩的,不知道港区内禁止潜水跟采捕」,第二岸巡队依违规行为依渔港法第18条,将黄男函送新北市政府裁处,可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缓。
第二岸巡队表示:港区内时常有渔船进出,于港内从事水域游憩活动十分危险,呼吁喜爱从事潜水或是采捕的民众于活动前,可至邻近安检所先行询问相关规定,以避免触法或有危及自身安全情事,另民众如有发现从事违规行为者,可拨打海巡署「118」免费报案专线,共同遏止破坏海洋保育等违法及违规行为,海巡署接获通报将立即前往严正查察,以维海岸治安。
▲ 黄男上岸后,手提一只黑色塑胶袋,袋内可见数10颗海胆、螺类及螃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