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洲640万元买凶宅住6年!他突知「女房客烧炭自杀」崩溃提告

郭男入住6年才发现买到凶宅,图为示意图。(图/记者季相儒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郭姓男子花费640万元向郑姓男子购买芦洲一间房子,住了6年后发现竟是凶宅,气得向对方提出刑事、民事告诉。郑男辩称,他根本不知道是凶宅,获不起诉处分;郑也向刘姓前屋主提告。新北地检署依诈欺罪起诉刘男

据《自由时报》报导,郑男2012年将「以投资目的」的一户芦洲房屋以640万元卖给郭姓男子,获利310万元。郭男入住后6年发现该房2009年有一名女房客烧炭自杀身亡,气得他对郑提起告诉。

▲刘男刻意以低价购买凶宅,再转卖给郑姓男子,图为示意图。(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郑男辩称,他2010年向刘姓男子购买房屋时,曾问及「是否为凶宅」,不料对方叫他自行调查;他询问附近的管理员、邻居、警局消防局候,都得到「没有不干净」等答案,才以330万元买下,等涨价转卖。

刘男到案后辩称,他当时和郑男说他「不清楚」是否为凶宅,才请对方自行调查,且双方签订的不动产契约上有注明,「签约起7日内,郑男确认无非自然身故事实后,郑男同意支付后,不得因此原因解约」;另外,他认为郑男是房屋仲介,应该要对房屋买卖契约更为谨慎,因此获不起诉处分。高检署发回再议、重新调查并传唤彭姓前屋主。

彭男供称,他曾告知刘男有房客在房屋内烧炭自杀,并谈好以低于行情房价卖给对方,还私下签订切结书。检方因此戳破刘男的谎言,并依诈欺罪嫌起诉刘男。

● 《ETtoday新闻云》提醒您,请给自己机会:自杀防治咨询安心专线:0800-788995;生命线协谈专线: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