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口红」变1.8 kg鸡爪!他托友从大陆寄辩「老婆爱吃」遭判刑

男子大陆友人寄「泡凤爪」遭海关抓包法办。(图/翻摄淘宝网

记者陈羿妏/新北报导

陈姓男子托大陆友人以「口红名义申报入关,寄送1.8 公斤泡凤爪回台,经检验开箱后,被机场海关抓包,违反擅自从大陆地区输入家禽类产品,遭移送法办。新北地院审理一审依非法输入应施检疫物罪,判陈男有期徒刑6个月,案经上诉二审,则改判有期徒刑4个月。全案确定。

据判决,2018年10月13日陈男曾因为违反携带4.8公斤的烤鸭,被新竹防疫检疫局裁罚3000元,才事隔1个月他再度犯案,拜托大陆友人寄送1.8 公斤泡凤爪,并且向海关以「香港来的口红」申报入关,在机场被海关开箱当场抓到,直接遭移送法办。

陈男辩称,强调事先不知情,是大陆友人自行决定要寄送来台,还说友人因为知道妻子爱吃泡凤爪,才会寄来,开庭时则改口说,入关前1、2天已经知道大陆友人要寄泡凤爪给他。法官审理认为,陈男前后说词反复,并且明知大陆友人会寄的品项为家禽类,却没有阻止,反而同意对方做法,若海关未抓包,陈男便能以侥幸心态,收到泡凤爪。

新北地院一审依非法输入应施检疫物罪,判陈男有期徒刑6个月,全案上诉二审后,法官认为1.8公斤不算大量,衡量陈男并没有要另外兜售,纯粹自己食用,因此改判有期徒刑4个月。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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