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需有二前提 加密币投损抵税 恐看有吃呒
全台50万人已因为国外虚拟货币交易所FTX破产出现投资损失,立委质询苏建荣能否抵税。对此苏建荣回应,现在的问题有二,其中一点在于,国外交易平台无法要其提供交易资料,至于境内的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则可以要求。
另一问题则在于海外所得的最低税负制,苏建荣指出,由于海外所得在100万元以下,就不用申报最低税负制,因此该投资人将无法透过最低税负制抵税,但倘若是境内平台发生损失的话,就适用国内综所税规定,可以抵税。
至于虚拟货币交易所如果破产不见,市价应如何认定,苏建荣回应,要看个案的情况,包括取得的时间或实现的时间,因此在计算所得时,也要看个别的取得时点与成本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关系,对此财政部已有财产交易所得的认定标准,例如,会以交易时的成交价,减除取成本来作为课税基准。
苏建荣说明,至于国内交易平台,财政部也会要求平台提供相关的数据,但国外的部分是境外所得,除非其进到最低税负制,否则综所税采取属地主义,就无法让投资海外加密货币的投资者抵税。
他强调,财政部对于加密课税问题,已在积极研议当中,至于监管则要跨部会通力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