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釋憲遵守程序 柯建銘:等總統公告後動作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图/联合报资料照片

立法院今三读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党团一定会声请释宪,但尊重行政院提出覆议。他指出,无论如何,都必须等到总统公告后提出释宪。

立法院会今下午三读通过国民党团、民众党团共提攸关国会改革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内容包括总统国情报告常态化、藐视国会罚则、强化国会人事同意权、赋予国会调查权及听证权等。民进党团于三读后在议场前举行记者会。

柯建铭表示,党团一定会提出释宪,不过要等总统公告以后,于3日以后,才可以声请释宪。他强调,这是必然的程序,对于释宪的法定要件,党团都会遵守。

依宪法规定,三读通过的法律案,将送总统及行政院,若行政院未提覆议,总统应于收到后10日内公布。不过,法律经总统公布后并非立即生效,依中央法规标准法第13条规定,法规明定自公布或发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发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发生效力。

柯建铭进一步指出,释宪有一定的程序及要件,中间必须尊重行政院的覆议,假如行政院提出覆议,15日内要在立法院处理,待处理完毕以后,总统才能在10日内来签署,于3日后公告。柯建铭重申,民进党团一定会依法提出释宪。

根据宪法增修条文第三条规定,行政院对于立法院决议之法律案、预算案、条约案,如认为有窒碍难行时,得经总统之核可,于该决议案送达行政院10日内,移请立法院覆议;立法院对于行政院移请覆议案,应于送达15日内作成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