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话》不分敌我阵营的共善──一件事证明汪精卫非汉奸之2(俞剑鸿)

在1931年的《新闻报》照片中,汪精卫正在公开演说。(汪精卫纪念托管会提供)

在1940年3月到1944年11月这一段执政期间,汪精卫的主要地盘有南京市和上海市加上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如果能治理中心点城市武汉,就等同于切断位于长江与嘉陵江交汇点的重庆市的水路。于1938年10月正式开始轰炸陪都的日本海军航空队轰炸机,就是由武汉机场起飞的。

长江是亚洲最长的一条河,也是全世界第三长河。欧洲语言普遍把它称为「扬子」。不过,本文的焦点是放在长江口,并非探讨整个长江流域,因为在长江口所面临或者碰到的(比如污染与破坏)在其它的长江河段也多少会发生。

长度大约232公里,作为长江流域出海门户的长江口乃指长江在东海入海口的一段水域,从江苏省江阴市鹅鼻嘴算起,到入海口的鸡骨礁为止。长约40公里的南港水道是长江主要的入海通道,可以通航万吨级船只。

在汪精卫的主要执政地盘,他也不得不在international regimes (ir)【国际理治(此为吾师熊玠的翻译)/国际(泛)领域暨议题,以下简称为ir或者理治】之下和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合作。2017年4月,两岸中国共同撰写抗战史系列丛书第二部也就是《长江与抗战》在北京市启动了。可惜的是,就那一些学者、专家,没有人从ir这个错综复杂的理论来了解汪精卫是如何治理长江口的。

如果维持和永续经营某一个理治得当,所得出的结果不分敌我阵营就是共善(common good)。紧接着要提出的重点是:每个人必须要把维持和永续经营每个理治的经验扩散出去到世界各地。当然,每个理治是脆弱的,因此在有些地方就会随时回到原点、必须重新来。

试想,敌对国家或者自己人在长江口放置(大型)水雷。一旦触发水雷引信,爆炸的结果为何?答案是不分男女老少和国籍,一起受害。因此,排除水雷就变成了一个最要紧的理治,要有机制加上措施/举措的配合来解决这个水雷议题。

当我们探讨国际关系时,霸权这个概念具有负面的含意,因为霸权者绝对要其它的国家、国际组织等接受它的单一领导。然而,当在ir之下探讨霸权时就要懂得以下的逻辑:这个霸权首先想到的是共善。紧接着,为了维持和永续经营每个理治,它会愿意出最多的钱和出最多的力气,来让各方人马(含敌对势力)都能得到比以前更多的好处。

1937年11月12日,日本军队拿下中国首都南京市的门户。当时的上海为经济/外贸/金融中心、第一大商港、工业基地和文化中心。在那之前,亦即到1937年8月12日为止,日本集结了军舰30余艘,海军及陆战队1.5万余人,于8月13日向国民政府的军队进攻。就这样,淞沪战争爆发了。这是中华民国和日本帝国双方在抗日战争中第一场的大型会战。

8月12日,国民政府设立了国防最高委员会并且推举了蒋介石为大元帅,统率全局并且继续对东洋鬼子抗战。中华民国海军被蒋要求完成对江苏省江阴水道的阻塞作业,一共击沉大、小船只35艘。中国空军也轰炸了位于上海虹口区可以停泊大型船只的日本邮船株式会社码头。

试想:如果汪精卫想维持和永续经营一个能够让航道通畅的长江口的敌对理治(adversary regime),而且扮演着一个霸权、肯出钱出力的角色,是否对大家都有利?答案是肯定的。

故,汪不会1.封锁长江口;2.破坏助航标志;3.凿沉废旧舰船和凿空被征用的民船的船底;和4.投下水泥、石块、木椿以及铁丝网来堵塞航行的水道。由于大家都能够得到好处,就会连敌对国家都会感谢汪。

从抗日战争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拿下南京,长江中下游水道、黄浦江以及长江口、沿海港口都残留了许多阻塞航道、妨碍水上运输的大小沉船。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1953~1968年期间,长江打捞公司组成江阴打捞指挥机构。在每年春季枯水期,它对长山脚至罗家港之间的沉船封锁线残余进行打捞,最终将43艘中的40艘(包括4艘「海」字号巡洋舰在内的中华民国海军抗战遗物)打捞出水面并且进行拆解。简言之,长江流域又会比以前更加安全了,也让各国的商船使用扬子江变得更加方便。

读者应该体会到说在制裁理治(sanctions regime)之下汪精卫政权是会惩罚那一些破坏长江口的安全的相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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