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话》蒋世安专栏/清算「国特」份子 把人浸在石灰水中──挫折年代(十二)
中共「土改」斗争公审大会。(中时报系档案照片)
据国方山东省主席何思源在1946年5月致行政院的报告,关于中共在莱芜「普遍发动阶级斗争」之对象与方法,大要如次:
■国特:凡国民党政军人员及其区乡村干部和亲属,统以「国特」称之,将房产土地悉数没收,人口驱逐不准离境,指定活动范围,逼令乞讨。
■汉奸:凡在日伪系统任职之人员,统以「汉奸」称之,每人留地一官亩外,余均充公。
■恶霸:凡公正士绅知识份子以及稍有社会地位之人士,统以「恶霸」称之,除没收其财产外,必加侮辱。
■富农富商:凡稍有资产之商农,以结算旧账办法(三十年内)找租、找息、找工资,名曰「穷人大翻身」。
■二流子:凡乡间衣食较好而无工作能力及游闲分子,统称为「二流子」,除斗争其财产外,并罚作奴役。
■斗争方式:确定每村斗争对象后,先发动酝酿,待罗织成熟,即于每村筑起高台,召集民众聚集台前,由乡村干部组成主席团,迫令被斗者跪于台上,向大众自认罪状,每一罪行毒打一次,斗争一人恒三、五日至十余日,夏则曝于烈日之下,冬则裸体于大寒之处。更有戴绿帽,着女衣,鸣锣绳牵,游集市乡村者。凡在斗争之列者,一律取消其公民权,并以奴隶对待之。
1946年9月,陈诚视察华北收复的解放区,对中共之清算斗争情形说:
至于清算,更是残酷,第一次清算,第二次清算,到现在是第三次清算了。第一次清算是地主富农,第二次清算是自耕农,现在第三次清算那是什么人都要清算。这种清算,什么人都受不了,到绥远有人告诉我,共产党把玻璃杯、瓷瓶搞破了放在地上,要他们在上面滚,问他还有钱没有,亲戚有钱的也要说出来。
最残忍的要算对付所谓「国特」分子了,凡是对国家有点热诚的,都会被指为「国特」分子,把人捆了缚在驴子上,拖上几十里路,否则,就是把人浸在石灰水中。
解放区也有「偶语弃市」者,陈诚1947年2月视察收复后的苏北解放区的情况说:
有两件事可见匪的残酷,有夫妇二人,其夫偶放一屁,妻说对我放屁,何不对八路放屁。为共匪所知,夫妇二人就把命送了。另有两夫妇在路上相遇,其妻适与另一女共产党员同行,夫妇讲了几句话,共产党员就去告发,说他们夫妇讲私话,讲甚么不知道,如果是正正当当的话,为什么她不可以听。他两夫妇被责备一顿。后来他的妻子写了一封信给丈夫,说是不是夫妻不能说一句话。这封信又给旁人知道,他丈夫害怕起来,自动将信呈上去,他妻子见丈夫如此害怕,便自杀了。
中共驻南京代表周恩来曾在1946年5月初致电中共中央说:「最近上海、南京、重庆等地接到很多封关于苏北清算斗争的信件,众口一词,提到过火」。「来信者多与我方原有好感,故不能一律以斗争初期,不可免的判断答之。」周建议:「可否在苏北之斗争方式,择较温和办法,以便争取上层中产者阶级。」中共中央答复说:过火行为是个别现象,是难免的,请向民盟说明中共的土地政策。
为此,周和民盟人士黄炎培、梁漱溟长谈。黄反映所闻土改中过火行为,并提到刘崇祐遗言(按:遗言内容待详)。周杂以题外的话岔之,说:「五四」运动之际,刘崇祐为律师,为我辩护营救外,更以金钱接济,至今衔感。
中共的清算斗争,是其群众运动的主要工作,根据中共晋冀鲁豫局的指示:
我区执行中央(1945年)11月7日指示所发动的诉苦、清算、减租、增资的群众运动,有了很大成绩。根据经验,目前新区的群众运动,从反奸、清算、诉苦、复仇开始,是合乎实际要求的。这样可以把八年来压榨群众,而为现在国民党所接受,所培植敌伪统治,基本打垮。
对于所谓「过火」问题,中共中央说:
最近期间,有一种所谓群众运动过火,坏人得势,好人低头的议论,已在开始叫嚣。领导机关应该注意,不要被这些叫嚣所左右,所吓倒。应该大胆的,放手再放手的,……把敌伪残余和一切反动势力的气焰,坚决打下去。
因此,所获得的效果是:「只要我大胆放手,全力撑腰,确实与群众同生死,以战争与土改相结合,实行全区戒严,控制所有反动分子。」(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