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广场》整肃官箴 应重建特侦组(叶庆元)

(本报资料照片)

随着新国会开议,委员们也提出了各式各样的立法提案。此其中,笔者认为特别应予支持者,是重建特侦组的立法。因为具备独立性的特别检察官,对于整肃官箴,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过去两、三年的疫情期间,从口罩、快筛到疫苗,执政当局充满了贪渎的疑云。口罩的大额采购价格本来每个不到两元,政府突然将价格定到5元,并且垄断制造销售管道。小吃店可以摇身一变转成生技公司,然后取得大量的快筛订单。没有国际认证的高端疫苗,第二期期末报告还没做,就可以取得超过40亿元的政府订单,甚至疑似为了掩护高端,迟迟拒绝其他国际认可的疫苗进口,这已非单纯的「谋财」,而是「害命」!

遗憾的是,蔡英文总统上台推动的第一项重大法案,就是废除特侦组。在特侦组废除后,相关刑事侦查回归地检署,由法务部任命,欠缺任期保障的地检署检察长督导地检署检察官办理侦查事宜。显而易见,在此一制度变革之后,地检署对于现任高阶文官的起诉、调查大幅减少!尤其,部分检察长突破了以往对检察官独立办案之尊重,动辄组成「专案调查小组」,以「检察一体」作为指挥、干涉检察官办案之借口,更使检察官原本身定性为司法官的办案独立性荡然无存。

其中最可议的是,就是与高端疫苗有关的63案,地检署竟然是直接「行政签结」,以证据不足为由,直接结案,不予调查。以笔者担任告诉代理人的案件为例,从笔者送出诉状后,检方从未通知笔者到庭陈述意见、提供证据。可想而知,检方既然不调查,自然就不会有证据。这样的检察体系,根本无法达到调查贪腐、整肃官箴的功能,甚至已经等同贪官污吏的护法使者。如此,如何让人民对司法有信心?

反观当初民进党首次执政时所设立的特侦组,由于配属于具有任期保障且系经过立法院同意具有相当民意基础的检察总长之下,所以屡办大案!从国安密帐案、扁家洗钱案、国务机要费弊案、龙潭购地弊案(向扁家行贿)、南港展览馆案(内政部次长颜万进收贿)、陈敏薰101董座行贿案、辜仲谅向扁家行贿案、机密外交案、外交零用金案、二次金改案、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索贿案等案件,可以看得出,特侦组就是针对在职的政务官进行调查,并没有蓝绿的考量。

笔者呼吁,在野阵营的立法委员,应共同支持恢复特侦组的立法,而且必须确保检察总长的政治中立性,避免具有高度政治色彩的人担任检察总长。并应尽速重建特侦组,使具有独立性的检察官得以针对高阶政务官的贪腐行为进行侦查,才能够充分达到严惩不法、整肃官箴的目的。(作者为泰鼎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