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男无法维持生活 孩子怒了!不愿养他的理由曝光

失智男无法维持生活,却让孩子怒了,诉请免除扶养义务。(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被孩子指控,在他出生后不久,父母相继离家,遗弃他与同父异母的胞姊,祖母便把他们带回老家,由祖母及伯父扶养长大,他日前接获社会处通知,父亲被安置在长照中心,费用须由他负担。他不满父亲未负担他的各项费用,也未曾照顾、扶养,或是关心、探望,因此依法请求免除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阿国表示,对于孩子的声请并无意见。法官考量,阿国罹患失智症,2021年到2023年所得分别为7000元、2000元、0元,名下并无财产,且未领取补助或津贴,堪认现属不能维持生活之人,自有受扶养之必要。

阿国的母亲到庭证称,孩子小时候是由伯父照顾,孩子满月时就被带回老家,阿国当时无业还到处跑,不曾拿钱回家,也不敢回家探视,在孩子成年前的生活费与照顾事宜,是由她出力、孩子的伯父出钱。

阿国的女儿则证称,她原本住在舅舅家,印象中有遇到肚子很饿的情况,而她与父亲同住期间,并没有看过父亲有照顾或提供费用,在她的手足未满周岁时,祖母和伯父就来带他们回老家同住。

自此她与手足的日常生活、三餐都是祖母照顾,家用、学费则由伯父负担。父亲大概1年会回来1、2次,但回来顶多1、2小时,仅简单询问他们的近况,但不会带他们外出,也不会过夜,也不曾看过父亲有给过钱。

法官审酌,阿国不仅对孩子丝毫未曾扶养,在他成年以前均未曾真心付出时间关心、陪伴,未尽作为父亲的保护教养责任,并且情节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免除孩子对阿国之扶养义务,洵属有据,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