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收到「爱你」简讯抢来看 夫在2岁女儿面前痛殴妻

蔡男看到妻子简讯内容,气得暴打对方。(图/示意图记者徐文彬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新北市36岁蔡姓男子2015年9月间因为发现有人传「爱你」简讯给颜姓妻子,连问都没问,就徒手暴打妻子巴掌头部脸部,见到妻子准备要带2岁女儿逃出家门,竟上前抢夺女儿,还强拉妻子手臂。蔡男到案辩称,不清楚对方伤势从何而来。士林地院认为,被告犯后饰词狡辩,矢口否认犯行,且迄今未与其和解,毫无悔意,依家暴伤害罪判蔡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

颜妻指控,当天原本她在睡觉,将手机放在枕头上,刚好有人传「爱你」2个字的简讯来,她并未回复,没想到蔡男将手机抢去看,连问也不问就赏她巴掌,再打头部、脸部,她立刻双手环抱女儿要冲出家门,但蔡男却要抢女儿,还硬要把她的手扳开;案发隔天因为还要去工作,也没有立刻去验伤,4天后在社工陪同下才去医院验伤,结果验有左脸部挫伤及擦伤、两侧上臂前臂挫伤等。

蔡男则辩称,当天因为看到妻子手机简讯内容有「爱你」字眼,才会和妻子有口头上的争执,但并没有动手打她的脸,也没有拉扯她的手,只有伸出双手要抱小孩,不清楚妻子身上伤是从何而来,且她也不是案发当天验伤,根本无法证明伤势是他造成的。

士林地院审理,颜妻因为隔天需要继续上班,无暇验伤,在社工一再介入关心,才前往验伤,衡情并无显悖常理之处,且病历上所载,其伤势已呈皮下出血、颜色较深之特征,理应为验伤前数日即已形成。法官认为,被告犯后饰词狡辩,矢口否认犯行,虽然今年1月双方已离婚,但迄今未与其和解,态度不佳,毫无悔意,因此依家暴之伤害罪判蔡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