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下13岁小女友初夜!母替27岁男求情:他让女儿变乖了

赖男情不自禁,带着13岁小女友早一步踏上成人阶梯。(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桃园一名27岁赖姓男子与13岁小女友发生关系,1年后曝光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办。但少女母亲却在法庭上替他求情,说女儿跟赖男交往后变比较乖,也开始愿意到学校去上课,请求轻判。法官审理后,审酌赖男年轻气盛,一时意乱情迷才触法,因此判缓刑3年,期间交付保护管束,须服160小时义务劳务

判决指出,赖男与少女自2015年7月开始交往后,2人快速陷入热恋,在去年4月于赖男平镇区住处发生关系。由于少女当时年仅13岁,桃园市警局妇幼队追查其他案件时,意外发现此案,因此追查后依未满14岁少女性交罪将赖男移送侦办。

审理期间,少女多次强调她和赖男是男女朋友,而且自己也是自愿献身,不愿提告,希望法官轻判。而少女母亲也在警讯出庭时多次替赖男求情,称女儿与对方交往后,生活状况较为稳定,也开始会到学校上学,应该是赖男会从旁劝导她去上课,因此不希望提告。

桃园地院法官审结后,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判处赖男1年8月有期徒刑,但考量其年轻气盛,是因为陷入热恋才触法,因此予以缓刑3年,期间须保护管束,服义务劳役16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