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经纪约代言去「卖别家的」 陈致远夫妇要赔娱乐公司200万
▲陈致远夫妻与鸿凯娱乐签约期间,在外私接工作挨告,北院29日判2人各赔100万。(图/翻摄自「陈致远&林秀琴的乐fun人生。。。」脸书)
鸿凯娱乐控诉,艺人陈致远、林秀琴夫妻,于2018年12月合约存续期间,在外私接工作,又于2020年4月间,推掉公司接下的水饺代言,反去帮另一家水饺宣传,又于5月来函片面终止合约,依2人违约提告求偿200万,北院29日判陈致远、林秀琴应各赔鸿凯娱乐100万。
鸿凯娱乐表示,公司于2018年6月,取得陈致远、林秀琴夫妻的独家经纪约,但2人却常不配合安排的工作,有时答应节目录影,却迟迟不给资料,又或是讯息不读、电话不接,在节目录影时迟到。
鸿凯指出,陈致远夫妻不但在4月时,不甩公司安排的水饺代言、跑去宣传别家的,还直接在脸书粉专开直播卖东西,更大剌剌的公开信箱,开放接洽工作,甚至在5月时,直接单方面要求终止合约,认2人违约求偿200万元。
由于本案审理期间,陈致远夫妻从未出席、也没找律师,北院依鸿凯娱乐提出的证据,判2人应各赔经纪公司100万。
鸿凯娱乐委任律师日前出庭受访,表示公司在2019年底,就陆续收到多笔陈致远夫妇因欠债,遭法院执行的文件,即使本件胜诉,也很可能拿不到钱,就是先「欠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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