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一半突被小三狠咬性器!偷腥男为保「命根」踹死对方 法官:防卫过当

法官认为嫌犯证词不足采信,不属于正当防卫。(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王佩翊/编译

南韩一名36岁男子2019年6月某日凌晨因突然被小三用力咬住性器官,痛得当场猛踹对方下巴企图挣脱。怎知小三却因下巴受到重击,引发脑出血死亡。男子被逮后声称,自己是在睡梦中被攻击,才会正当防卫,不过相关证词不被法官采信。上诉审法官认为嫌犯已超过正当防卫的标准,因此判处其4年有期徒刑。

根据《中央日报报导,现年36岁的A男2019年6月25日凌晨5时30分在位于京畿道的某公寓,与39岁的小三发生严重争执,并用脚狠踹对方右脸下巴,导致女方脑出血身亡。据了解,当时两人都已经喝得烂醉,疑似因此发生争执。男子犯案后打电话妻子表示,「我跟女朋友在吵架的过程中把她弄死了。」妻子接到电话后随即报警处理,而警方也马上前往该公寓,并在停车场逮捕A男。

男子在一审法庭上声称,事发当时,自己正在熟睡中,没想到凌晨却突然感受到一股痛意,惊醒后才发现竟是小三正狠狠地咬住他的性器,让他吓得当场推开女方,并用脚踹了她,而两人在此之前并没有发生任何争执。他强调,「当时陷入极度惊恐,才会失手杀了被害人。」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

一审法官认为,A男虽然在法庭上声称两人并未发生争执, 但是嫌犯在被逮后接受警方审讯时坦承,曾与死者发生过打斗。此外,鉴识人员房内地毯椅子以及水杯上都发现了血迹,嫌犯与死者的身上也有多处打斗伤痕。另一方面,社区监视器也清楚地拍下A男紧抓着死者头部画面。一审法官综合以上几点,认为A男的行为已超过正当防卫之标准。

上诉审法官考量,A男在事发后伤势严重,也因遭受死者攻击,进行了10次的性器官缝合手术,此外,在犯行后曾经向小三进行心肺复苏术,因此判处该男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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