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童遭母掌掴捏脸殴出熊猫眼 只因联络簿被老师写改进事项

四岁童遭母掌掴捏脸殴出熊猫眼,只因连络簿被老师写改进事项。(赖佑维摄)

桃园一名郭姓年轻妈妈,某天看到4岁儿子幼儿园联络簿上,老师注记着几项需要改进事项,竟当场恼羞成怒猛掴儿子巴掌,儿子承受不住力道,连续撞到沙发茶几,事后又因教儿子写作业时不耐,用手捏脸及扯耳朵,甚至以气球棍打手臂,造成儿子双眼瘀青,全身伤痕累累,老师发现追问后才知道被妈妈体罚,桃园地方法院审理后,依成人年故意对儿童伤害罪郭女10个月徒刑,缓刑2年。

根据判决书记载,这位年轻妈在108年5月26日晚上8时许,因不满四岁的儿子拿回家家长签的联络簿上,老师在其联络簿上记载应改进事项,突然当场暴怒,以徒手殴打儿子巴掌,却因用力过猛导致儿子先撞到沙发再撞到茶几, 导致前额、双眼肿胀瘀伤等伤害。

又于 108年7月28日晚上 8 时许,在教儿子课业过程中,难忍不耐与怒气,又徒手捏掐儿子之脸颊、拉扯其耳朵,并持汽球棍挥打其手肘,致其受有左侧额头、脸颊、左手臂、右侧下巴瘀伤等伤害。

此外,还于 108 年 8 月 24 日晚上 8 时许管教儿子时,徒手拧儿子耳朵、脸颊,致其受有右侧额头、耳朵、脸颊条状瘀伤、左侧额头及脸颊条状伤痕等伤害。

接着还继续在108年11月4日下午,徒手殴打儿子,导致其撞到地板、茶几,而受有前额瘀青、两侧眼周围瘀青、鼻部瘀青、两侧肘部瘀青等伤害。

儿子上学时老师多次发现其全身伤痕累累,老师仔细询问下,才知道被妈妈修理,由于已超过一般管教程度,于是向社工通报法官审理后认为,郭女对于管教幼童应寻理 性沟通之方式,竟多次因一时情绪失控,未顾及儿子未满12岁,身心尚未臻成熟,就以肢体力量当成纠正方式,造成儿子身体心理受创,依成人年故意对儿童伤害罪判郭女10个月徒刑,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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