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庭长调派 陈世淙适任性遭质疑
司法院人审会昨晚通过最高法院四位庭长调派案,其中将接任刑庭庭长的陈世淙被批评赏玩古董、不积极审判,处理「中山之狼」案一再撤销发回,被质疑适任性;对此,陈发表声明澄清,该案原审违法判决,不得已才发回更审,自己也没因收集文物,影响审判工作。
人审会表决通过,调派赖忠星、陈世淙接任最高法院刑庭庭长,陈淑敏、颜南全任民庭庭长;但中高行院长林清祥派最高行政法院庭长、司法院办事法官江振义调任最高法院案,则未过关。
通过的人事案中,司法院提名陈世淙调升最高法院庭长一事,引发争议;陈被批评有赏玩古董、不积极从事审判的问题,处理「中山之狼」案,一再将案件撤销发回,陈的人事任用,被外界质疑,根本无法达到「法官问责制度」。
不过,陈世淙解释,虽有收集砚台等文房类物品的嗜好,但纯供自己观赏及摆饰。「中山之狼」徐维展的案件,是台湾高等法院更八判决上诉最高法院后,才负责承办。
该案因原审判决有应于审判期日调查的证据未调查、判决理由不备等违法,且涉及事实认定的问题,所以经二次发回,原审判决补正瑕疵后,再上诉至终审时,已将徐依强盗杀人罪判处死刑定谳;至于强制性交,因原审判决还有违法的地方,才会将此部分再发回更审,并无不妥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