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试喝1小碗烧酒鸡...骑车的代价是1万5500元!

▲喝了一碗烧酒鸡+没戴安全帽妇人被罚1万5500元。(图/记者陈姿吟摄/本报资料照)

地方中心台东报导

小碗烧酒鸡代价1万5500元!台东一名翁姓妇人于去年(104年)立冬时吃了一点自己煮的烧酒鸡,之后骑机车上路,却因没戴安全帽被警拦截,她一停下来,员警即闻到浓浓酒味,虽然翁女强调没有饮酒,只喝了一碗烧酒鸡,但经酒测后达0.23,加上未戴安全帽,被函送监理处分,罚锾1万5500元。翁女不服、提请行政诉讼,日前遭驳回。

判决书指出,翁女于去年11月立冬中午,到友人店里帮忙煮烧酒鸡,但有客人反应「酒味太重」、「酒精似乎未完煮掉」,于是翁女盛了一小碗试喝,没多久后就骑车离开,却因自己没戴安全帽太显眼遭于警拦下。

员警检测时发现她身上有浓浓酒味,翁女表示没有饮酒,但有喝烧酒鸡,最后经酒测浓度是0.23 mg。翁妇得知酒测值未达移送标准松一口气,直呼「吓死了」,员警也表示「上帝有保佑你,要不然这下妳就要去地检署」。但测出的酒精浓度超过规定标准,加上没戴安全帽,翁妇仍被开单举发,被判1万5500元罚锾。

翁妇收到判决后不服,向台东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官调阅当天的行车纪录画面,认为员警在跟附近住家借水给翁妇漱口缓冲已花费8分多钟,另外翁妇从吃完烧酒鸡骑车上路,到遇到拦检已超过15分钟,警方施予酒测,并无不法;且翁妇没戴安全帽、酒精浓度超标都属事实判原处分无违误谕令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