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AMT拟调高到15% 工商团体6大批评
财政部。(图/吴静君摄)
为了因应全球最低税负制、维护台湾的课税权,财政部预告,《营利事业所得税》2025年度起将符合条件的企业,AMT(台版最低税负制)税率提高到15%,工商团体表达不满,并提出6大批评,建议直接导入GMT,而非调高额外税务负担、削减我国竞争力,即降低跨国企业来台投资,且台湾产业上下游具高度关联性,上游有可能将成本转嫁到中小企业,不见得保护到中小企业。
财政部预计将部分企业的最低税负(AMT)税率从12%调高到15%,财政部估算,约36家企业受到影响,包含国内母公司、营利事业税率未达15%有22家;国外母公司,但其营利事业在台湾税率未达15%,有14家,预告时间到10月28日,并送行政院核定。
工商团体表达,GMT第一大重要课题是所得涵盖原则(IIR),也就是母公司所在租税管辖区将享有优先课税权,确保可以取得低税区子公司补充税权,AMT却只是针对台湾企业的基本所得额进行课税,并没有办法达到保障台湾税源的效果。
其次,GMT第二个重要部分是征税不足之支出原则(UTPR),当有需要课征补充税,母公司所在的租税辖区没有课征,就根据子公司所在地具有员工人数恨有形资产等,按相关比例课征补充税,不过现在国际设有避风港机制,也就是过渡条款,在2025年底前母公司所在区法定税率超过20%,其他的子公司地区无法透过UTPR课征补充税,因此不论AMT有没有提高,都不会立刻丧失课税权。
我国的AMT企业所得加计各种免所得,与一般所得额比较如果低于基本税额就要补缴差额,GMT则是针对合并报表内的全球各个企业个体的财务会计净利润起计,并根据特定项目进行调整,如股息、股权买卖损益等,计算基础不同,可能有些台商经计算,可能已经达到GMT标准,却因为AMT调高而受到影响。值得注意的是, GMT有实质投资免税额,AMT却无就恐造成台湾企业额外的租税负担,举例而言,有些有重大投资的台商,原本不受GMT影响,却因AMT调整反而要多缴税。
GMT提供企业过渡性的避风港机制,可在2024至2026年适用避风港,让企业有时间调整结构和运营,但是台湾的AMT缺乏过渡性条款,可能导致企业突然面临重大税务负担。
依据《基本税额条例》第8条规定,授权行政院得视经济环境订立在12至15%间订定征收税率,且行政院要考量经济情况可能对整体税收造成影响,而近几年经济表现有目共睹、税收也多为超征,无税收不足的情况,缺乏因「经济环境」调高税率的合理性。另一个立法理由,主要是希望全体营利事业的所得税负渐趋一致,可以符合量能课税及公平正义原则,若针对不同规模的营利事业订立不同最低税负税率,将与立法理由相左,同时工商团体认为,即便过去曾有针对不同规模企业订立不同税率,但此涉及修法,不应以行政命令调整。
虽然财政部提出AMT的调高对象可以排除中小企业,但台湾产业上下游具高度关联特性,调高税负的成本最终仍恐由中小企业承担,造成成本大幅提高。同时,也有民众替金融业发声,金融业因为行业特性,税率均较低,如果2025年将AMT征收率提高至15%,将造成金融业税负2025年开始增加,同时也提及GMT的避风港条款,财政部是否也应该有因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