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税负新制 工商界吁接轨GMT 反对调高AMT征收率

财政部高层表示,持续关注各国推行GMT进程,审慎评估是否完整导入GMT制度、导入时程与方式,及其对跨国企业影响。

相关法案预告期至本月底,工总和工商协进会送达财政部的意见书,列出AMT征收率调整的三大影响:增加业者额外税务负担、削减企业竞争力及降低跨国企业来台投资意愿。并就反对AMT提出了六大理由:一是GMT与AMT税制内容有差异,调增AMT征收率无法达到因应GMT、保障我国税源的效果,反而可能造成企业额外租税负担;直接导入GMT更能有效确保我国应有的课税权。

二是GMT于2025年底前有UTPR避风港机制,无论是否调高AMT征收率,2025年度都不会立即丧失课税权;三是GMT于2024年至2026年另有过渡性避风港,供企业有时间调整组织结构及营运模式,但AMT缺乏这类过渡性条款,将造成企业突然面临重大税务负担。

第四是所得基本税额条例未授权行政院得视国际租税环境订立征收率,且近几年税收均为超征,没有税收不足的情况,缺乏因经济环境调高税率的合理性。五是AMT条例立法理由是希望让全体营利事业所得税负渐趋一致,对不同规模营利事业订定差别税率与立法理由相左。

第六则是GMT所得涵盖原则(IIR)确保我国可取得低税负区子公司补充税的课税权,但调高AMT征收率无法达到此效果。

官员说,美国和韩国采类似AMT制度,接轨GMT须修法,企业可能是看上短期透过避风港省税,AMT则是预告完毕后经行政院核定即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