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黄国昌「最低工资法制化」,对调高最低工资无益 

黄国昌推动「最低工资法制化」。(图/记者季相儒摄)

文/劳动党

日前,黄国昌在立法院召开「最低(基本)工资法制化公听会」。如果,不是过度亲绿的工会工运团体,大概都会带着怀疑的眼光,揣测黄国昌到底在搞什么?

英文在年初大选中,为了回避工人要求大幅调高最低工资的诉求,提出了空洞的「最低工资立法化」的政见。而黄国昌不但延续蔡英文的意图,而且竟然想抢头香,去「充实」此政见。但其实,不管「空洞」还是「充实」,都对调高工人最低工资没有实质助益

该场公听会,简单整理就是:

可以大幅调高最低工资的内容:没有!现实上也根本不存在这种东西!伤害工人的内容:有列入讨论!有些正当性,但无实质助益的内容:有!

以下就对这三个部份作点简单的说明。

一、 立专法后,是否可以有利于最低工资的调高?当然不可能!工资问题是属于劳资尖锐对立的问题,工人没有团结的力量后盾,不可能期待建立一个好的谈判机制,就达成工人想要的结果。公听会中谈的如何加强工人代表代表性问题,一来在目前的客观形势下,不容易有解,即使代表性加强了,也无助于调高最低工资。

二、 目前的劳基法里,对最低工资没有任何的排除条款,也没有打折适用的条款,而且更没有不同地区差别化适用的问题。但黄国昌的公听会竟然把这些议题,列为讨论提纲。举例来说,台北屏东适用不同的最低工资。可是我们都知道,这不但会造成工人内部的分化,而且还会使目前区域不平衡更加严重。事实上,这种提法,根本不是为了提高某些地区的最低工资,而是为了降低大部份地区的最低工资。另外,所谓排除条款、打折条款,更是想把外国的坏法律搬过来。例如,残障打七折、二十岁以下打八折等。

三、 有正当性,但无实质助益的内容:例如,把基本工资定义为工人及其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所需。其实「基本生活」再怎么定义,仍然具有糊模性,不可能据此得到一个明确的答案,又例如,明确规定每年的什么时间召开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等等。

调高基本工资是五月一日劳动节工人的诉求,也是陷入生活困境的工人最凄绝的呐喊!我们劳动党主张基本工资至少应该达到平均工资48490元的50%!民进党时代力量不要想丢个「法制化」的空壳子出来,甚至是有害的空壳子出来,愚弄工人!别把五•一劳动节当做是四•一愚人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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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于【劳动党】•脸书“怎么办”,已获授权刊载,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