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税负制来袭 台商应及早因应
根据全球最低税负制的补充税分配机制,如果某一国家不跟随他国实施全球最低税负制,且企业在该国有效税率低于15%,则其他有实施最低税负制的国家,将得以就差额部分享有优先课税权。
KPMG安侯建业海外业务发展中心协同主持会计师暨国际租税咨询主持会计师丁传伦指出,台商若决策考虑将制造的全部或部分移至东南亚或印度,不能一次仅考虑一个生产部门的移动,应一并思考价值链规划与集团移转订价。
她说明,例如台商在进场时,首先要考虑投资当地国是否对该行业有投资持股限制、可否100%投资,当地的租税优惠如何申请、是否可以免税或是减税、实际负担的税务成本、投资金额可以分到多少盈余等。
以印度及东南亚各国来说,丁传伦表示,过去数年来当地提供多项租税优惠政策,打造低税负环境以吸引外资,因此全球最低税负制的实施,将对赴当地投资的台商带来重大冲击。
其中,新加坡2023年2月公布的2023年预算案中,宣布自2025年开始实施全球最低税负制;泰国及马来西亚亦预计自2025年跟进实施;印尼则是于2022年5月表态支持实施全球最低税负制,惟截至目前尚未公布具体实施时程。
其中,越南国会2023年11月29日通过实施OECD第二支柱的议案,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最低税负制;但越南投资计划部也研议透过税额扣抵或现金补助方式提供高科技产业投资优惠等补助政策,持续保持对外资的吸引力。
KPMG安侯建业驻越南所合伙人陈家程表示,越南实施内容包含所得涵盖原则(IIR)及合格当地最低税负制(QDMTT),纳税义务人应分别于财政年度结束日后15个月内(首年延长至财政年度结束后18个月)及12个月内申报。
陈家程指出,目前不少在越南的外资企业,除试算最低税负制对集团的影响,更加关注越南政府预计提出的补助政策,并积极与政府对话,以利及早布局,希望透过越南预计推出的高科技补助政策来壮大企业竞争力。
丁传伦分析,尽管最低税负制上路,恐使全球租税环境大改变,各国为了持续吸引外资及稳定投资环境,预期各国政府将制定替代奖励措施来因应,台商除随时追踪各国法令实务,可寻求专业协助,以减少投资风险,建立稳健的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