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最快明年底生效 6大关键条款一次看 台商及早因应

▲RCEP签署。(图/路透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亚太地区15个国家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议(RCEP),成员包含印尼越南、寮国、汶莱泰国缅甸菲律宾柬埔寨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协十国,以及大陆、日本、韩国澳洲纽西兰,RCEP预计在明(2021)年底或2022年初生效

如果按照GDP总量26兆美元、人口22.7亿人和出口总量(5.2兆美元)衡量,将成为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FTA)。尽管亚太地区已经具备许多自由贸易协定,例如东协与中国大陆、东协与印度的自贸协定,但是RCEP建立仍将产生重要影响台资企业必须尽早进行影响评估,才能在协议生效时充分利用RCEP的利益

另外,由于大多数RCEP成员已与其他大多数RCEP成员建立了现有的FTA,企业是否已充分使用确保优化整个FTA供应链战略,以达到最佳效益的重要时机。对于许多台资企业,货物贸易是RCEP最重要的部分,相关要注意的6大关键条款包括:

一,关税豁免:成员国之间90%的原产货物贸易最终将取消关税。某些关税税则将立即取消关税。受影响最大的行业将是传统高关税的行业,例如食品、农业、消费品和汽车。

应注意的是,关税减免可能会因RCEP的确切原产国而异。例如,原产在越南的产品进口到韩国后,仍可能会受到与原产在中国大陆的产品不同的关税降低。

二,原产地规则:所有成员国都同意对所有产品应用一致的原产地规则。这意味着,一旦公司可以证明产品符合RCEP来源标准,它将在所有成员国中都适用。这是RCEP的一项关键优势,因为公司不必担心满足不同协议之间的多个规则。

三,累积加值:在确定产品的来源时,可以将在任何成员国中的原始材料计入产品加值率计算。与其他FTA相比,这是一个重要的优势,因为它提供了更大的供应链安排灵活性

四,原产地证明:在亚洲许多其他FTA中没有的一项规定,是逐渐引入原产地自我认证概念。一般来说,FTA仅允许授权出口商出口商品的原产地进行自我认证。所有其他出口商均应向出口国申请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但是,在过渡期之后,RCEP将要求成员国允许出口商和生产商通过出示所谓的原产地声明(Declaration of Origin)来自我证明原产地。RCEP协议规定,成员国应在RCEP生效后对是否允许进口商进行自我认证进行审查

五,关税退税:进口商在进口时未要求RCEP优惠的进口商可以根据RCEP的税率追溯申请关税退税,但这仅限于进口商在进口时表明他们计划将来使用此工具

六,协调非关税壁垒: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措施技术标准将逐步统一,这将有助于促进新的跨境供应链的发展和增加货物的自由流通

台商须思考如何最佳运用自由贸易网络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全球税务服务会计师曾博升认为,对于台资企业而言,因应短链布局,许多企业已分散制造布局,部分回台制造,部分至越南、马来西亚、泰国、印度等地点,搭配美国,大陆与欧洲市场客户的配置。在RCEP之外,其实有许多先前存在的自由贸易协定,例如东协与大陆协定,建议企业应该进行评估,在大陆、越南、马来西亚、泰国、印度等制造据点之间,将RCEP及其他自贸协定网络进行最佳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