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贸易战开打 资诚建议:台商采「七大策略」减缓冲击

美国总统川普(Donald Trump)。(图/路透社

记者赖亭羽台北报导

美中贸易战自7月正式开打,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法律服务会计师曾博升表示,与中国大陆经贸往来的台资企业,如其产品涉及中美贸易战加征关税项目,无论是否于中国大陆设厂,都将直接或间接被中美贸易战影响。他建议台商可以采取七大因应策略,降低贸易战带来的负面冲击

曾博升指出,在直接影响上,针对在中国大陆设有生产基地的台商,在进口方面,若向美国进口相关商品,主要影响为进口成本(关税)的增加。另外,若有自中国大陆出口至美国应加征关税的产品,则将直接增加美国进口商的成本,进而影响台商企业产品的价格竞争力,甚至美国客户的购买意愿

在间接影响上,中美贸易战对台湾企业的间接冲击主要来自三角贸易下,例如采取台湾公司接单、中国大陆生产,再将产品销往美国的交易模式。这同样会影响美国进口商的购买意愿;另一方面,如果台商是透过在美国的关联企业进口后再转售,则势必会对美国关联企业获利造成冲击。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关税服务副总经理黄赐正建议,面对贸易战冲击,台资企业可思考7大因应对策:一、供应链调整,将产能适度移转至非中国大陆或美国之国家,以改变商品之原产地,进而避免惩罚性关税的冲击;若供应链分布于中国大陆和其他国家,台商可考虑重新分配生产比例,降低中国大陆原产商品的产量,并且提升他国生产产量。

二、根据PwC过往经验,跨国企业对于产品税则归类平均有20-30%可能产生错误。建议企业可重新检视受影响产品,是否能借由税则重分类避免惩罚性关税的冲击;三、因加征之关税系由进口货品原产地认定为准,台商可运用自由贸易协定中之「实质性转型」原则,若产品制成品经两个国家以上生产,则可适当调整于各国加工程度以符合原产地转换;或于进口时提供非中国大陆或美国原产地证明

四、因进口成本增加造成以移转订价订定之利润率变动,进而引起当地税局质疑时,可事先准备企业利润率降低之相关解释文件;五、企业应在不违反各国税务机关对OECD防止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行动计划(BEPS)前提下,思考如何重新定位关联企业之功能、风险以及利润分配,包括对关联企业之间的买卖、服务费特许权使用费等交易进行合理的规划,有效管理企业在各国移转定价海关的风险。

六、若符合美国首次销售订定之规范,例如台湾企业为中国大陆供应商及美国买方间之中间商,得主张以中国大陆供应商销售予台湾企业的交易价格,作为进口美国时完税价格估价依据并计算关税,可以一定程度将低贸易战冲击。

最后,除前述生产厂商得采行的策略外,企业进口至美国商品若涉及清单中项目并且符合USTR 订定条件,可于2018年10月9日前向USTR申请免缴纳加征关税,豁免经核准后亦可追溯2018年7月6日起所产生的25% 加征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