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双周刊/变相实价课税 偷偷上路!

文/林文义、王柔雅

虽然表面上现在还没有实施全面实价课税,但透过财政部的查税方法以及公告现值不断调高后,不动产交易的税负愈来愈重了,投资人必须了解财政部的查税方向,才能避开补税地雷。

不动产交易实价登录上路以来,各界一直担心实价登录的下一步就是进行实价课税。

没想到九月初,行政院长江宜桦对外表示:「某种意义的实价课税已经在发生。」

财政部长张盛和则进一步表明,全面实价课税不易实施,但变形的实价课税却比较容易执行,而且效果不错。

也就是说,政府透过提高公告现值,以及针对合资买地出售预售屋、豪宅投资等三项不动产交易的查税动作,虽未打着实价课税的大旗,却早已大行实价课税之实,变相的实价课税其实已经上路。

调高公告现值 土增税暴增

实务上,不动产交易若想全面按实价课所得税,必须修改《宪法》第一四三条(《宪法》规定土地只能课土增值税),张盛和直言,这一点很难克服,再加上实价登录政策才实施一年,相关的资料尚未建制完备,想全面实价课所得税要实施还很早。

至于加强版奢侈税,财政部在立法院本会期虽会送出修法方案,但最终的修法版本尚未确定,也未列为立法院本会期的优先法案,因此,还不至于造成房市压力。

然而穷则变,变则通,财政部还是有办法用变形的方式,以接近实价的方式课到税。

第一招便是由各地方政府逐步调高当地的公告现值,用接近实价的方式课土地增值税。

这一招效果出奇地好,根据财政部统计,今年一到8月的土增税收,累计已达67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8.2%,是14年来的新高纪录

由于奢侈税在今年7月已届满两年的闭锁期(持有不到两年的不动产交易须课奢侈税),因此,市面上一些超过闭锁期的不动产开始释放到市场上。

从8月单月的土地交易量来看,高达5万8千件,比去年同期增加21%,因此,财政部官员估计,全年土增税收可望上看千亿元的巨量,透过调高公告现值,土增税俨然成为财政部最重要的税收之一。

除了以提高公告现值方式,充足财税荷包之外,财政部虽然口口声声说土地只能课土增税,不能课所得税,税捐机构却锁定特定的不动产交易案件查税,且因查税有「眉角」,结果也大有斩获。

过户就交易 等着被补税

财政部赋税署官员指出,这其中的「眉角」在于,如果不动产投资者在未办理过户前进行交易,那全部的房屋及土地交易视同是一种「权利」,而非房地产,便可按实价对不动产交易课所得税,其中,又以「合资买地出售」及「预售屋」买卖,被税捐机关补税补得最惨。

由于最近几年房地产价格不断飙涨,土地交易变热络且昂贵,于是市场就出现多人合资买地,并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等到土地转售获利时,没有登记所有权者,就必须按实际获利课所得税,不是课土增税。

举例来说,甲、乙、丙三人合资买一块土地,成本为两千万元,但土地只登在丙的名下,随后土地以五千万元卖出,赚了三千万元,甲、乙、丙三人各分得一千万元。

这时候因土地是登在丙的名下,税捐机关此时认定土地虽是甲、乙、丙三人合卖,但只有具备土地所权人身分的丙所赚的获利,可以按公告现值课土增税,不课所得税。

但甲和乙两人所赚的一千万元,并非卖土地,而是卖出权利的所得,必须全数并入甲、乙两人的综合所得,并适用40%的最高累进税率课税,甲和乙两人只能自认倒楣

另外,提早转卖预售屋也经常被补税。

官员表示,这种情形主要是在房地产价格上涨时,很多建案尚未盖好,房价已经飞上天了,于是第一手购买预售屋的投资人,有可能在房子还没有盖好,就转手卖给其他人,以赚取差价。

这在建筑业称为「转单」,但是这个转单的代价非常昂贵。

富都新机构董事长蔡家福表示,近年来不少建商同业都收到通知,要求提供买方名单。

北部某建商也表示,财政部只要核对该预售建案自签约期到交屋前的所有客户名单,在这段期间内有移转纪录,都很可能被逐一要求到国税局说明,厘清每次移转的价差获利有多少。

官员说,当预售屋尚未盖好就转售,则一定还没有办理过户。

只要没有过户就转售,则国税局就认定这是在买卖权利而非不动产,就必须按照交易的全部实课补税,把获利全数并入投资人的综合所得,再用累进税率课税,由于不动产交易价格较高,这类补税通常会用到40%的税率。

官员透露,从2005年起,财政部就开始注意这类没有过户就转手的不动产交易案件,累计从○五年到一二年,财政部总计查获两千四百件相关的案件,补税金额已超过21亿元。

从投资者角度来看,投资人在买卖房地产就必须谨守一个原则,一定要等相关的房屋、土地过户后再转手卖出,这样至少土地部分能以较便宜的公告现值课税,这也是不动产交易节税的最基本招式

重点稽查对象:高总价豪宅

只是,就算房地产过户后再买卖,财政部仍有好几招课税招式可用。

首先,房地产过户后,若未满两年就卖出,仍会被奢侈税打到,一年内卖出要按卖价课15%奢侈税,两年内卖出则税率就降为10%。

第二,就是高价豪宅出售的补税案。有卖豪宅的投资人务必要记得,要以实价申报卖房子财产交易所得税。

建筑业者表示,由于从去年8月实价登录登场以来,政府要查核特定地区豪宅的成交价格其实并不难。

有业者更透露指出:「大台北总价五千万元以上、换约、或交屋后一到两年买卖的,几乎都被查税了。」

而去年6月央行针对「双北市总价八千万元以上、其他地区总价五千万元」的豪宅个案祭出限贷令后,高总价住宅更成为政府重点稽查对象。

对此,财政部官员指出,《所得税法》本来就规定,房屋交易必须按卖价减掉成本,以实价课税。

但财政部并没有足够人力去查核,于是财政部每年就会依各地区的房价水准,公布房屋出售的财产交易所得标准,平常只要售屋者以房屋评定现值的一定比率,申报卖屋的所得,税捐机关没空就不会去查,但若有人检举或有专案查核时,税捐机关也保留以实价课税的权利。

举例来说,台北市大安区去年的售屋财产交易所得标准,是房屋评定现值48%,假设甲有一栋位于大安区的房子成本五千万元,房屋评定现值一千万元,若甲以1.2亿元价格卖掉房屋,甲一共赚了七千万元。

经过计算假设此笔交易中,甲在卖房屋的部分赚了三千万元,土地赚了四千万元(土地课土增税不课所得税),以往报综所税时,甲只须按评定现值一千万元的48%,即申报赚了480万元,再适用40%税率,税款约192万元。

不过,当大安区的房子被认定豪宅,税捐机关查出甲卖屋在房子部分实际是赚了三千万元,再按40%税率补税,补税金额就高达一千两百万元,而且还要再加处罚款。

卖方转嫁成本 房价又会飙

面对如此强悍的补税手法,投资人也有应对的方法,税务专家指出,通常买卖不动产,是房屋连土地一起计算总价出售,税捐机关补税时,再依房屋与土地公告现值的比重,去推算属于房屋部分的获利。

所以,未来投资人卖屋时,须在契约上分别写明房屋与土地的买卖价格,则申报卖屋的财产交易所得就有依据,否则由税捐机关推算房屋获利,有可能产生不利的后果。

财政部近来对这类高总价房屋交易补税案例,在房地产市场掀起不小波澜。

宝舖建设副总陈松林分析,这种「变相的实价课税」,恐使卖方将交易成本都转嫁到售价上,未来接手的买方负担成本增加,届时不仅打房不成,反而造成房价愈垫愈高。

然而,淡江大学产业经济系副教授庄孟翰则有不同看法,他指出,虽然可预见卖方转嫁成本,但是否真会因此让房价飙涨,则得视当时的房市景气而定。

若景气好,卖方占优势,这样的情况才可能发生;反之,若当时为买方市场,对于不合理的房价,买方亦可不埋单,价格自然拱不上去。

台湾不动产市场长期处于低利环境,造成持有、买卖房地产的成本低廉,致使房地产沦为炒作商品,以实际交易价格课税,提高交易成本,可达压抑投机歪风,原是美事一桩。

但令民众不解的是,政府既已逐步以实价课税方向前进,对外公开解释时,从总统马英九、行政院长江宜桦到财政部长张盛和却又拍胸脯挂保证:「实价登录资讯不会作为课税依据」,马政府坚持「大是大非」的标准,还真是让人摸不着头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