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提案课3%数位税 资诚:113个国家想跟进

▲欧盟研拟跨国的大型数位企业课征3%数位税,图为数位贸易示意图。(图/视觉中国CFP)记者林昱均/台北报导欧洲联盟委员会于今(2018)年3月底发布数位税提案,欧盟委员会欲改革数位化企业的征税方式,提出2种提案,一种是长期性课税,如企业在某国创造欧元7百万元以上年营收就得课税;另一种暂时性课税提案则针对一定规模的数位化企业在线上广告、数位平台出售用户数据等收入征收3%「数位税」。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法律服务会计师曾博升指出,数位化经济利润合理税制度仍众说纷纭,但已有113个国家研拟在2020年采取数位经济课税规则

日前OECD(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把数位化经济所面临的税收挑战,列为税基侵蚀与利润移转(BEPS)的头号议题,并发布第一项行动计划报告,包括跨境电商、数位平台网、交易网等都可能受影响。资诚指出,OECD在今年3月16日发布报告强调,在高度数位化时代需重新检视纳税主体与跨境利润分配规则,一共获得113个国家所同意,并有共识于2020年最终报告出炉后,将一致性采取新的数位经济课税规则。

资诚指出,目前世界各国对于国际租税征税规则所应修正的方向,大略上仍有3种立场,包括要求制定国际征税规则时将数位数据纳入税法、修正现有国际征税规则、维持现状

第一种是制定国际征税规则时将使用者与数据因素纳入考量,采取此一见解者,以欧盟为代表。此派认为在现有国际征税规则框架下,还须针对使用者与数据等特殊因素专门设计特殊机制,才能因应数位经济所造成的课税问题

第二种是认为应着重加强并修正现有国际征税规则者,以美国为代表。此派认为只要专注于修正现有国际征税规则,就能解决跨境电商课税问题。数位化与全球化对现有国际征税规则的确带来冲击,但并非高度数位化产业营运模式所独有,无须为其量身订做特殊规则。

第三种则是维持现状者,因主张现有BEPS行动计划已足以涵盖双重不征税的各种现象,即便现在就评断这些计划所带来影响还言之过早。

资诚表示,目前部分国家已采取各种方案因应数位化经济,像是以色列印度沙乌地阿拉伯以「显著经营活动存在」或「虚拟服务型常设机构」作为课税标准;而匈牙利义大利及印度则是对电子化交易征税,包括线上广告、数位商业等;至于英国、澳洲及美国则是对大型跨国企业集团采取特殊性反避税政策。

曾博升表示,在数位化经济的时代中,数位化已成为各种产业的获利趋势。跨国企业集团从事跨境数位商业活动,将面临征税环境的巨大改变。由于各国税制措施与立场不同,可能采纳不同的国际征税规则以及单方面的数位经济征税措施,且新措施接连发布,跨国企业集团必须密切关注各国与各区域的课税发展趋势,并做妥善的规画与因应。▼在数位化经济的时代中,数位化已成为各种产业的获利趋势。(图/视觉中国CF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