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欧盟发布英国脱欧的增值税处理规则 台商须及早因应
英国在2020年1月31日正式脱欧,依照《英国脱欧协议》(Withdrawal Agreement),开始了为期11个月的过渡期至2020年底。欧盟执委会近期向利害关系人更新了有关英国退出欧盟的增值税后果的通知,说明在过渡期之后的增值税规则,以及与北爱尔兰有关的规定。2020年是英国脱欧的过渡期,2021年开始所有的脱欧制度将正式上路,企业必须尽速检视是否需要调整欧洲的交易模式及控股架构,避免产生英国脱欧造成不利的税务效果。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全球税务服务会计师曾博升说明,台湾企业出口货物到欧盟或英国,若采海运,通常以德国汉堡港或荷兰鹿特丹港为最常用的港口。若英国为另一主要市场,则可能从德国或荷兰的发货仓,运至英国的发货仓或直接送到英国客户所在地。
在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后,对于企业最大的税务影响将是关税及增值税。在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前,德国或荷兰运货至英国属于欧盟区内流动,不须重新报关,且免关税,增值税也可适用0%。在脱欧过渡期后,若没有谈成任何贸易协定,从欧盟运货至英国将必须再次进口缴交关税及进口增值税。
曾博升表示,一般来说,若台湾企业有欧盟子公司,英国为常见的控股国家之一,来持股其它欧盟子公司。在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前,欧盟子公司支付股利给英国控股公司时,可透过欧盟母子公司税务指令(EU Parent Subsidiary Directive),使股利扣缴税降为0%,一般优于个别双边租税协定。
但在脱欧过渡期后,则股利扣缴税无法再适用欧盟母子公司税务指令免税,而须依照英国与其他子公司国家的双边租税协定税率而定,一般来说介于0-15%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