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提高AMT税率至15% 资诚:盼尽快与国际接轨

财政部。(图/吴静君摄)

财政部预告修正《营利事业所得基本税额之征收率》草案,内容包括自114年度起,符合GMT适用门槛的跨国企业集团,其在台湾境内的基本税额征收率(AMT)将调整为15%。财政部的这一政策,主要目的为确保我国的税收权益。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国际税制,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全球税务主持会计师建议财政部能够尽快导入所得涵盖原则( IIR)与合格国内最低税负制(QDMTT)。IIR将确保台资跨国企业的全球所得若有补充税则需要于台湾缴纳,而QDMTT则能够确保台资企业在我国境内的所得达到GMT的税负要求,才能够根本的确保我国的税收权益,并且完整的接轨国际税制。

随着AMT征收率调高至15%,企业需要评估其是否会受到影响。特别是那些因为享受租税优惠或免税所得而导致有效税率低于15%的企业,可能需要额外缴纳AMT。因此,建议企业进一步评估租税优惠的适用方式,进行相关调整和规划。

企业应重新审视其享受的租税优惠政策,确保这些政策在新的税负环境下仍然具有经济效益。若租税优惠导致的有效税率低于15%,企业需要考虑是否调整其租税优惠策略,以避免额外的税务负担。

企业应加强税务合规管理,确保其税务申报和缴纳符合新政策要求。同时,企业可以考虑进行税务结构调整,以提升其全球税务效率,减少潜在的税务风险。

企业应进行财务影响分析,评估新政策对其财务报表和现金流的影响,确保有足够的财务准备应对可能的税务负担增加。

全球企业最低税负制(GMT)已经成为国际税制改革的标准,财政部导入GMT政策是大势所趋,能够保障我国的课税权。同时,资诚呼吁财政部能够尽快导入所得涵盖原则和合格国内最低税负制,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国际税制体系。企业则应积极评估新政策的影响,进行租税优惠适用和税务规划的调整,以确保在新的税务环境中仍能保持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