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AMT有条件调升到15% 估算有36家企业适用
财政部。(图/吴静君摄)
因应全球最低税负制(GMT),财政部今日公布,营利事业基本税额(AMT)的征收率提高到15%的条件,为符合GMT门槛的跨国企业,跨国企业如果前4个财务会计年度中有2个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全年度营收超过7.5亿欧元,自114年度起AMT征收率为15%;非前所属的AMT公司,则维持现行的12%。
财政部表示对今日正式预告,预告期间是60日,并送行政院核定。
根据财政部估算,两阶段测试跨国企业集团,一是该跨国企业是否符合GMT、且在我国有效税率低于15%,才适用这次基本税额提高到15%,114年开始适用,前4年度合并报表的情况,为110年到113年的财报情形,目前113年度财报尚未出炉、112年度只有部分的财报,所以能掌握资料限。
目前可以看到的较完整资料是110年度财报,依既有资料估算,母公司在境内的跨国企业,营利事业成员低于15%有22家;母公司在国外,但是国内的营利事业少于15%有14家,因此影响家数大约是36家。
至于后续是否调整内容接轨国际GMT,财政部表示,持续关注已经实施国家,再决定导入国际标准的G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