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有条件开放内用 如有确诊者需停业至少3天

餐饮业有条件开放内用。(新华社资料照)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宣布三级警戒再延长至7月26日,并公布「适度松绑措施」,其中民众关心餐饮业是否开放内用,指挥中心宣布,餐厅传统市场夜市百货卖场美食街或美食区等餐饮场所,可在符合指挥中心指引下开放内用。

针对餐饮业防疫措施,食品药物管理署署长吴秀梅说明,现阶段餐饮场所可提供外带服务,适度松绑之下餐饮业可能想提供内用服务,请业者务必遵守食药署的餐饮防疫规范

如欲开放内用,餐饮业者落实实施顾客实联制,落实顾客卫生防护措施,除用餐全程口罩,并保持顾客用餐距离;吴秀梅说明,如果没有隔板隔间,桌与桌之间须至少1.5公尺的距离,顾客之间也要但不一定可行,因此用隔板隔间是建议方式

供餐方式以个人套餐分菜后再上菜、自助餐由专人服务型态为主。另外也要管制人流营业分流,避免人潮拥挤;避免点餐及收付款交叉污染;提供酒精类饮料者,将进行营业时间管制。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方面,应盘点相关工作人员及造册、订定餐饮从业人员分流上班计划、订定健康监测计划,包含人员名单及异常追踪处理机制,并且落实体温量测、健康状况监测及定期筛检、并鼓励安装「台湾社交距离App」。

另外,餐饮从业人员卫生行为:加强餐饮从业人员防疫教育训练,落实戴口罩及勤洗手外场人员口罩加面罩内场人员口罩加帽子;保持从业人员用餐距离。餐饮场所需订定环境清洁及消毒计划、定时执行环境清洁及消毒、增加厕所卫生清洁及消毒频率

吴秀梅强调,餐饮场所如出现确诊者,应暂停营业至少3日,最后一位确诊者离开该场所起14日需按照卫生机关安排,每3到7日做采检;恢复营业后11天仅能提供外带,不得内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