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晶片法不局限半导体 王美花点名「3大科技产业」也适用

行政院召开院会后记者会。(张薷摄)

行政院今拍板通过「台版晶片法」修正草案,针对适用于租税优惠的产业对象,经济部长王美花表示,产业创新条例修正草案的适用对象,不仅限于半导体产业,针对下世代及重要供应链产业如5G、电动车与低轨卫星等产业也能适用。

王美花表示,在国际科技竞争上,大家都选择以半导体作为特别补助及优惠来强化各国半导体竞争,尤其疫情期间车用晶片大缺,各国发现到晶片影响产业很大,加上半导体是各项先进科技进步的关键零组件,且研发及制程困难,因此半导体「不断链」非常重要。

王美花指出,对台湾而言,相较下在制程上已是全球领先,如何维持台湾领先地位,政府该采取何种作为等,经过策略思考,台湾要持续在半导体、下世代关键产业往前进,势必要拿出可行方案,因此,经济部与财政部多次讨论之后,提出用租税优惠方式,透过现有的规范再新增给予扣抵额。

对于适用租税优惠的对象,王美花指出,将不限制产业类别,只要是符合研发费用、研发密度达到一定规模及有效税率达一定比率的要件者,均可申请,包括「半导体、5G、电动车与低轨卫星等产业均能适用」。

王美花强调,该条例也不限制为台湾本土企业,只要有一定的研发规模,在台湾设有研发中心,或是设立子公司做相关研发都可适用,「我们重视的是在台湾做研发、对台湾的产业做出贡献,因此没有限制只有台湾本土企业。」

对于是否预估将短收多少税收?王美花指出,相关税收评估,会和经济部模拟研发费用门槛多少会有所不同,虽然可以抵减,但其创造效益会远比被抵减的还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