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年轻OL发「好人卡」自救 装潢师傅锁门性侵:我今天要定妳了

小媛林男去洗澡,本想趁隙逃跑,怎料大门早已锁上...(示意图/取自Pexels)

记者柯沛辰综合报导

台北一名年轻OL的房子需要装潢,2016年11月找来同公司的林姓木工师傅帮忙,不料对方邀她到家中灯具,却趁机表白。当下女子婉拒,表明已有男友,怎料林男竟反锁房门,还呛声「我今天要定妳了」,性侵得逞。事后,女子隐忍不敢跟男友说,但林男却以此要胁,让她忍无可忍报案。如今案件缠讼4年,民事判决近日出炉。

判决书指出,被害女子小媛(化名)与男友在同一间公司任职,因为想要装潢住家,于是2016年11月便请公司内熟识的林姓师傅帮忙。为此,2人还多次到林男位新北市新店住处讨论施工细节建材,3人相当熟稔。

2016年11月23日中午,林男邀小媛到他住处挑选灯具,小媛心想去了那么多次,这次单独前去应该没问题,所以简单穿了帽T、短裤,买了麦当劳后就只身前往挑灯具。后来,小媛挑完灯具准备离开,林男突然表白「我很喜欢你,对妳很有感觉」,「妳对我也有感觉吗?」

小媛明快回答「没有」,强调自己已有男友,怎料林男竟恼羞呛声「我今天就是要定妳了」随即扑向她逞欲。小媛眼见反抗无效,急中生智,骗林男说会乖乖配合,叫对方先去浴室洗澡,不料逃跑时却发现大门早已从内锁死,最后惨遭性侵。

事后,小媛怕男友知道后会心存芥蒂,决定隐忍下来。不料林男得知后,竟变本加厉,不断传LINE威胁要再次发生关系,还恐吓「把对话传给男友好了,说有人亲亲,还告诉我胸部尺寸」、「看他爱妳多久」,让小媛忍无可忍报警

▲台北地方法院。(图/记者屠惠刚摄)

台北地院审理时,林男否认犯案,坚称自己是无辜的,直到后来证据愈来愈多,才改口坦承犯行,求法官轻判。法官认为,小媛遭性侵后身心受创甚钜,出庭陈述时多次痛哭落泪,甚至出现轻生念头,因此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10个月;恐吓部分,判处拘役40天。

林男不服上诉。高院认为,林男一开始否认犯行,还辩称事前就声明「只要人,不要钱」、小媛同意「肉偿」装潢费等,至今仍未与被害人道歉、达成和解,审酌被告与被害人是旧识,仍未能予以尊重,犯后再三饰词狡辩,实不可取,不宜轻纵,因此改判4年6个月;恐吓部分维持拘役40天。

小媛主张,自己案发后罹患重度忧郁症,长达一年无法工作,另外请求民事赔偿1年薪资损害、精神抚慰金共104万元。法院审阅医院精神鉴定报告书,认为病情属实,但精神抚慰金应以40万元为适当,加上48万余元薪资损害,近日判决林男应赔偿84万余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