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放宽学生申请停修门槛 最慢期末考命题前提出

台大校门景图。(图/本报资料照)

台大目前学则规定,学生申请停修课程,须在学校行事历订定学期第12周的周五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而校方于今(18)日举行的教务会议上,放宽学生申请修课程相关规定,申请截止时间从原本每学期第12周的星期五,延长到第14周的星期五,申请条件也从原本需要经任教老师、系上、教务处等三道关卡同意,放宽为仅需任课老师与系上同意,从本学期起实施。

国内大学停修制度一开始的做法主要是参考国外大学,在课程加退选后,学生需一路修课到期末,最后由教师评分成绩,但近来有台大学生反应,在学期中才认为课程与志趣不合,因此想申请停修。

台大说明,经核准停修的课程,仍须登记在该学期成绩单及历年成绩表,并在成绩栏注明「停修」。

台大提到,停修课程的学分数不计入该学期修习学分总数。经核准停修后,已经缴交学(分)费等费用已者不予退费,未缴交者仍应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