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的走 立院修法放宽病患拔管门槛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立法院21日三读通过安宁缓和医疗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放宽末期病人撤除心肺复苏术或维生医疗门槛,维护末期病人死亡尊严。

◄立法院21日修法通过安宁缓和医疗条例,放宽末期病人拔管门槛。(图/ETtoday新闻资料照片

提案修法的国民党立法委员杨玉欣表示 ,全台湾每年15万死亡人口中,有3万人身体插着各式各样的维生医疗器材,但由于法律规定严苛,大部分病人苦于无法撤除,只能没有尊严的延缓寿命。修法通过可以让这些遭受极度痛苦的病人,以更人性化、有尊严的方式离开人世

现行规定,末期病人想撤除已经执行的心肺复苏术,必须经医疗委任代理人或病人的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一致共同签署终止同意书,并经医学伦理委员 会审查,才能撤除。而三读修正通过的条文规定,末期病人可选择安宁缓和医疗或作维生医疗抉择。为减缓末期病人痛苦,修法放宽撤除心肺复苏术和维生医疗门槛,未来仅须经两名专科医师认定,病人本人意愿书,如无意愿书,只需一名病人家属 ,如配偶、成年子女、孙子女、父母同意,不需再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议就可以撤除维生医疗。

三读条文也规定,医师应将病情、安宁缓和医疗的治疗方式及维生医疗抉择告知末期病人或家属;但病人有明确意愿表示想知道病情及各种医疗选项时,医师应 尽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