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蓝营议员爆料:「假三倍券」案法院不罚...南警竟奉命抗告

台南议员王家贞、李中岑等人爆料「假三倍券」案,台南地院简易庭判不罚,检方也因查无伪券实证签结,台南市警四分局却「奉命」将提抗告。(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国民党台南市议员王家贞、李中岑在7月20日爆料「假三倍券」案,遭台南市警四分局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送办,台南地院台南简易庭以保障言论自由判「不罚」,检方也因以查无伪造三倍券「签结」,3日传出警方将提抗告,四分局警方指出,该分局为管辖机关奉命行事提起抗告,完成法定程序外界勿多联想。

台南市议员王家贞议员、李中岑议员于7月20日于台南市议会一楼小型简报室召开记者会,于记者会中王家贞议员发表「可是民间已经有收到『伪三倍券』,拿去换的时候不被…就是被拒收。拿到台湾银行的时候,台湾银行说这是伪券。伪的。假的。」等语、李中岑议员发表「我刚刚跟家贞姐说,我有一个朋友因为收到假的三倍券,他在他的门口直接贴上『即日起,本件拒收三倍券』」等语。

王家贞等人所言被认为涉嫌散布谣言内容足以使听闻心生畏惧与恐慌,而有影响公共安宁情形,被台南市警四分局依违反社维法移送法办,台南地院台南简易庭审理后,法官认为被移送人所言,自属公共政策,乃可受公评之事,被移送人对「振兴三倍券」之时事提出针砭,乃属宪法保障言论自由之范畴,且公共政策本应开放人民讨论,凝聚共识,难认被移送人有捏造不实谣言之故意,裁定「不罚」。

此外,台南地检署表示,台南市议会国民党议员王家贞、李中岑等人爆料接获多起商家陈情收到假振兴三倍券,且有店家持三倍券至银行兑换现金时,遭银行表示是伪券而拒绝受理,台南地检署检察官蔡明达侦办后,因查无积极事证可资审认有何特定人涉犯伪造三倍券之有价证券之情事,而予签结。

未料,台南地院法官裁定「不罚」,台南地检署检察官侦查后以查无伪券实证「签结」之后,竟传出台南市警四分局将对社维法部分之裁定提起抗告。市警四分局对提出抗告理由不愿说明,仅表示有关三倍卷案件抗告,四分局为管辖机关,秉着奉命行事原则处理,提起抗告为法定程序,四分局系奉命遵循办理完成法定程序。

据了解,台南营议员王家贞、李中岑等人的「假三倍券」案,经台南两大司法机关台南地院的法官、台南地检署检察官等裁定「不罚」与「签结」,简易庭法官还在裁定书上详细说明宪法保障言论自由之重要、意义目的与理由;检察官也详述该案所以「签结」之事证理由,依法论法,掷地有声,在这种情况下,四分局竟罕见地对社维法案件提出抗告,并回应「奉命行事」,抗告是完成法定程序。奉命行事是奉谁的命?台南市警局警政署内政部?还是行政院?显示本案并非单纯司法案件,而是「政治案件」,提出抗告走完法定程序,是不是为给「上级」一个交代?不然提出这种抗告,万一再被法院以抗告无理由驳回,不是再被打脸一次?这个道理市警四分局岂非不懂,而是「无奈」!

・一抹逆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