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狼父猥褻性侵年幼繼女183次 當庭賠15萬改判11年半
台南有名铁工结婚后,与妻子及当年念国小继女同住,趁妻子不在对继女上下其手,继女隐忍不敢说,他变本加厉在房间、浴室及工作间,平均每周1次对她强制性交,发现继女交了男友还向学校告状,她才将遭继父性侵一事告诉老师,一审判他应执行12年,上诉二审赔偿15万,改判11年6月。
继父认原审量刑过重上诉,仅就原判决量刑部分上诉,因此,高分院合议庭仅就原判决量刑(含部分加以审理。
继父指出,现年58岁,有心律不整、腰椎及合并椎间盘突出、摄护腺肥大并排尿障碍等宿疾。原判决判处他应执行12年,刑期执行完毕已是70岁,将来出狱后恐无谋生就业能力。他说,同住期间,对继女并非全无扶养之情,原判决并未审酌及此,量刑过重。
律师也说,被告虽未能与继女、前妻和解,但被告已尽其能力所及,先提出15万元作为赔偿,请求法官从轻量刑。
合议庭认为,被告虽未能与继女、前妻和解,但审理时,当庭提出先行赔偿金15万元,并经同意收受,待将来确定赔偿金额后,再将此部分扣除,而有些许填补其损害。被告认原审未及审酌上情致量刑过重为由,指摘原判决不当,为有理由,因而撤销改判。
台南高分院认他所犯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共20罪,各处3年5月;又所犯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性交罪,共158罪,各处7年5月;又所犯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共5罪,各处3年5月。应执行11年6月。
检警调查,继父2018年5月初起,违反女儿意愿,抚摸其胸部、下体等身体各处,强制猥亵至少20次得逞。2019年3月初起至2022年11月初,约以每周1次、平均每月4次频率,在房间、浴室、工作间等处,违反其意愿,对她强制性交共158次得逞。2022年11月初至同年12月5日止,约以每周1次频率,违反意愿,对她强制性交行为共5次得逞。
后因他发现继女另有交往对象,质问她后并告诉学校,经老师询问她交往对象及情形后,她才将遭继父性侵害一事告知老师,经学校及社工联系通报,循线查获。
台南高分院认为,被告虽未能与继女、前妻和解,但审理时,当庭提出先行赔偿金15万元,并经同意收受,而有些许填补其损害,撤销改判应执行11年半。图/本报资料照